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案件审理中商业道德的认定规则研究
发布时间:2017-08-21 07:31
本文关键词: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案件审理中商业道德的认定规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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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类型化条款已无法对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有效规制的大背景下,商业道德对于判断行为是否具有正当性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使抽象的商业道德具体化,当前法官普遍适用既有的行业规则或创设"非公益必要不干扰"等新规则来认定商业道德。但是,法官未对援引的行业规则加以分析,创设的"非公益必要不干扰"规则不仅"公益"内涵模糊,且因未提及主观"恶意"而有悖相关法规之规定,这使得当前认定商业道德的规则饱受诟病。行业规则惟有在具有市场合理性,且行为违反的是行业规则的禁止性规定时,方可认定商业道德。此外,对于"非公益必要不干扰"规则应明晰"公益"之内涵,且强调"恶意"为其适用前提。
【作者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关键词】: 互联网 新型不正当竞争 商业道德 行业规则 “非公益必要不干扰”规则
【分类号】:D922.294
【正文快照】: 近年来,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1层出不穷、屡禁不止,较之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其具有复杂性、技术性、隐蔽性等特征[1]。由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无类型化条款对之予以具体规制,故实践中大多数法官以行为是否违反商业道德来认定行为的正当性2,如在“腾讯诉360公司不正当竞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5条
1 孟雁北;;反不正当竞争法视野中的商业道德解读——以互联网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为例证[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2年12期
2 张占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的逻辑与标准[J];电子知识产权;2013年11期
3 石必胜;;互联网竞争的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 兼评百度诉360插标和修改搜索提示词不正当竞争纠纷案[J];电子知识产权;2014年04期
4 张钦坤;;中国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发展实证分析[J];电子知识产权;2014年10期
5 兰磊;;比例原则视角下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解释——以视频网站上广告拦截和快进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为例[J];东方法学;2015年03期
【共引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张茹U,
本文编号:711616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gjifalunwen/7116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