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性信息披露法律规制研究
发布时间:2017-08-26 04:26
本文关键词:自愿性信息披露法律规制研究
更多相关文章: 信息披露 自愿性信息披露 证券市场监管 法律规制
【摘要】: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是有效监管证券市场的重要举措。自愿性信息披露是信息披露的组成部分,但是由于自愿性信息披露缺乏法律强制义务,所以理论研究中常常忽视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制。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在披露自愿性信息存在违规披露、诱导披露、模糊披露等损害投资者权益的行为。为此,我国应当在法律规范中明确自愿性信息的范围、制定披露文本的语言表达格式、完善披露的程序、对自愿性信息分类规范,以及制定安全港规则等。
【作者单位】: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信息披露 自愿性信息披露 证券市场监管 法律规制
【分类号】:D922.287
【正文快照】: 一、问题的提出透明度是证券市场监管的基础工程,信息就是证券市场的血液。[1]在证券市场中,我们形象的将信息披露比喻为阳光,不可否认,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但是过多的阳光照射会引起皮肤癌。[2]因此,证券市场中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的规范不仅应当是适度的,[3]而且也应当是科学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吴长波;;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制[J];政法学刊;2008年03期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记者 冯飞;首次引入自愿性信息披露概念[N];证券时报;2003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徐檑;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的法律问题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6年
2 夏天;证券法自愿性信息披露制度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5年
,本文编号:739663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gjifalunwen/7396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