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劳动法论文 >

江阳区:为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

发布时间:2022-05-08 11:16
  <正>4月13日,农民工唐某到泸州市江阳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称其在纳溪区大渡口镇一工地务工,如今被拖欠工资。由于工地的施工企业注册地在江阳区,大队立即对该案进行立案。4月19日,大队约谈了施工企业负责人郭某和财务总监陈某。郭某称之所以拒绝支付劳动报酬,是因为唐某在看管工地时有抽水机、水泵、电线等失窃,他要求对失窃物品进行折价后再支付工资。大队执法人员告知郭某 

【文章页数】:1 页


本文编号:3651559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laodongfa/3651559.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f2b84***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