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履职中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在伤害性质认定中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发布时间:2023-12-04 20:27
<正>《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十四条第(三)项"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的规定,其主要立法精神是职工依规履行自身工作职责(含在单位场所履职或因工外出履职),遭受到他人暴力行为造成的伤害,或者在履职过程中遭受到一些意外伤害,职工受伤性质应当认定为工伤,并享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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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387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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