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劳动法上“从属性”的内涵厘定与立法考察
发布时间:2024-04-03 03:50
虽然我国司法界借助从属性判定劳动关系,但是司法界对从属性的定义与类型归类却存在不同理解,存在劳动关系泛化的风险,用工形式的灵活化则使问题更加突出。在劳动关系不断扩展的背景下,应当正确认识人格从属性与经济从属性间的差别,以真正实现劳资均衡。在确立人格从属性核心地位时,通过经济从属性完成对"准劳动者"的保护,建立权利义务均衡的"是否"与"强弱"相结合的从属性判断模式。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提出:各省高院对从属性类型归类之分歧
二、从属性类型探析
1.人格从属性
2.经济从属性
3.组织从属性
三、对从属性特征的反思
1.从属性:类型化概念的外部标志
2.劳动法倾斜保护体制的再平衡
3.劳动关系泛化的风险
四、从属性改进的路径
1.明确以人格从属性为核心的劳动关系判断标准
2.建构我国的“经济从属性”
3.劳动关系综合判断方式的建构
本文编号:3946672
【文章页数】: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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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提出:各省高院对从属性类型归类之分歧
二、从属性类型探析
1.人格从属性
2.经济从属性
3.组织从属性
三、对从属性特征的反思
1.从属性:类型化概念的外部标志
2.劳动法倾斜保护体制的再平衡
3.劳动关系泛化的风险
四、从属性改进的路径
1.明确以人格从属性为核心的劳动关系判断标准
2.建构我国的“经济从属性”
3.劳动关系综合判断方式的建构
本文编号:3946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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