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律制度研究 ——关于我国新破产立法的目标模式和制度安排
发布时间:2021-06-26 00:06
本文主要探讨破产、和解及重整制度的相互关系及其整合。本文分为前言、正文、结语三部分。前言部分,简要分析破产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引出破产法律制度的目标模式概念,进而指出破产法律制度的目标模式已由单一目标模式向多目标模式转变,破产、和解及重整三大制度构成破产法律制度的三大基石,但制度之间的冲突客观存在,应当在价值分析和制度比较的基础上进行协调。正文部分包括四章内容。论文第一章,对破产、和解及重整制度的进行价值分析和制度比较,论证多目标模式在制度上的体现以及制度间的不可融合性。论文第二章,分析各国立法例对破产、和解及重整制度相互关系的安排,研究制度之间的互通。论文第三章,简要阐述我国现行破产立法的概况,并对其缺陷进行详尽的分析阐述,提出目标模式设置错误给现行破产法在立法和司法的影响。论文第四章,综合以上分析,对我国新破产立法的目标模式及制度的协调提出自己的看法,指出新破产立法应当建立多目标模式和协调的制度体系。结语部分,论述我国破产立法应当顺应破产法律制度发展趋势,克服已有的立法缺陷,建立科学的破产法律体系。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前言
第一章 破产、和解及重整制度的价值分析和制度比较
一、 价值分析
(一) 破产制度的制度价值与缺陷
(二) 和解制度的制度价值和缺陷
(三) 重整制度的制度价值和缺陷
二、 制度比较
(一) 破产制度与和解制度
(二) 破产制度与重整制度
(三) 和解制度与重整制度
第二章 破产、和解及重整制度的关系设置
一、 门户设置
(一) 单门户式
(二) 多门户式
二、 制度互通
(一) 破产制度与和解制度
(二) 破产制度与重整制度
(三) 和解制度与重整制度
第三章 我国现行破产法目标模式和制度缺陷
一、 立法目标方面
二、 适用对象方面
三、 程序设置方面
四、 立法技术方面
五、 和解整顿程序的可操作性方面
第四章 我国新破产立法的目标模式和制度安排
一、 建立多目标模式的破产法综合目标体系
(一) 私法目标与非私法目标的选择
(二) 单目标模式与多目标模式的选择
(三) 建立多目标模式的目标体系
(四) 我国新破产立法的目标模式存在的问题
二、 多目标模式下的制度安排
(一) 破产制度
(二) 和解制度
(三) 重整制度
三、 建立协调一致的破产法律制度体系
(一) 基本原则
(二) 门户设置
(三) 制度平衡
(四) 制度互通
结语
主要参考书目
本文编号:3250221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前言
第一章 破产、和解及重整制度的价值分析和制度比较
一、 价值分析
(一) 破产制度的制度价值与缺陷
(二) 和解制度的制度价值和缺陷
(三) 重整制度的制度价值和缺陷
二、 制度比较
(一) 破产制度与和解制度
(二) 破产制度与重整制度
(三) 和解制度与重整制度
第二章 破产、和解及重整制度的关系设置
一、 门户设置
(一) 单门户式
(二) 多门户式
二、 制度互通
(一) 破产制度与和解制度
(二) 破产制度与重整制度
(三) 和解制度与重整制度
第三章 我国现行破产法目标模式和制度缺陷
一、 立法目标方面
二、 适用对象方面
三、 程序设置方面
四、 立法技术方面
五、 和解整顿程序的可操作性方面
第四章 我国新破产立法的目标模式和制度安排
一、 建立多目标模式的破产法综合目标体系
(一) 私法目标与非私法目标的选择
(二) 单目标模式与多目标模式的选择
(三) 建立多目标模式的目标体系
(四) 我国新破产立法的目标模式存在的问题
二、 多目标模式下的制度安排
(一) 破产制度
(二) 和解制度
(三) 重整制度
三、 建立协调一致的破产法律制度体系
(一) 基本原则
(二) 门户设置
(三) 制度平衡
(四) 制度互通
结语
主要参考书目
本文编号:3250221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lfsflw/32502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