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共警告制度的立法完善
发布时间:2021-06-26 06:04
公共警告制度是应对现代风险的具体制度安排,是一种有别于行政指导的柔性行政行为,其价值内核在于保障人民安全和践行服务行政理念。目前,我国的公共警告制度尚存在职权分配不明确、程序性规定不健全、法律责任不清晰和法律救济存在空白等问题,因而急需明确公共警告应遵循的法律原则和有关公共警告的具体规定,从立法层面完善我国的公共警告制度。
【文章来源】:行政与法. 2019,(04)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一、公共警告制度的含义与价值
二、我国公共警告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 公共警告的职权分配不明确
(二) 公共警告的程序性规定不健全
(三) 公共警告的法律责任不清晰
(四) 公共警告的法律救济存在空白
三、完善我国公共警告制度的立法建议
(一) 公共警告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二) 公共警告的具体规范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公共警告的性质厘定与法治完善[J]. 谢忠华,刘文娟.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05)
[2]政府公共警告的公法阐释及其可诉性探讨[J]. 徐信贵.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04)
[3]对行政行为形式理论的反思——以公共警告为例[J]. 李佳. 求索. 2012(02)
[4]食品安全风险公告的界限与责任[J]. 王贵松.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1(05)
[5]风险治理语境下行政警示的可诉性探讨——“砒霜门”事件的法学思考[J]. 华学成. 南京社会科学. 2010(11)
[6]公共警告的现代兴起及其法治化研究[J]. 朱春华,罗鹏. 政治与法律. 2008(04)
[7]公共服务理论与行政法学的转型[J]. 陶品竹.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7(04)
[8]全球化、风险社会与复合治理[J]. 杨雪冬.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2004(04)
硕士论文
[1]食品安全公共警告制度研究[D]. 王晶.中国政法大学 2015
本文编号:3250780
【文章来源】:行政与法. 2019,(04)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一、公共警告制度的含义与价值
二、我国公共警告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 公共警告的职权分配不明确
(二) 公共警告的程序性规定不健全
(三) 公共警告的法律责任不清晰
(四) 公共警告的法律救济存在空白
三、完善我国公共警告制度的立法建议
(一) 公共警告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二) 公共警告的具体规范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公共警告的性质厘定与法治完善[J]. 谢忠华,刘文娟.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05)
[2]政府公共警告的公法阐释及其可诉性探讨[J]. 徐信贵.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04)
[3]对行政行为形式理论的反思——以公共警告为例[J]. 李佳. 求索. 2012(02)
[4]食品安全风险公告的界限与责任[J]. 王贵松.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1(05)
[5]风险治理语境下行政警示的可诉性探讨——“砒霜门”事件的法学思考[J]. 华学成. 南京社会科学. 2010(11)
[6]公共警告的现代兴起及其法治化研究[J]. 朱春华,罗鹏. 政治与法律. 2008(04)
[7]公共服务理论与行政法学的转型[J]. 陶品竹.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7(04)
[8]全球化、风险社会与复合治理[J]. 杨雪冬.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2004(04)
硕士论文
[1]食品安全公共警告制度研究[D]. 王晶.中国政法大学 2015
本文编号:3250780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lfsflw/32507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