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协议中处分行为的约束力及其限制——兼评我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立法构建
发布时间:2021-07-30 05:30
继承协议能够满足现代社会的多元化需求,具有必要性。德国的继承协议制度系为满足当事人的具体生活需要而设,核心概念在于契约型处分的约束力,意在平衡契约受益人和被继承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一方面,被继承人一旦做出契约型处分,其遗嘱自由即受限制,不得另行设立遗嘱侵害受益人的权利,也不得通过生前处分将财产赠与他人;另一方面,被继承人生前可基于切身利益而将财产赠与他人,可基于解除条款、受益人重大忘恩行为和对应义务废止等原因解除契约型处分,还可因为意思表示瑕疵,包括动机错误而撤销继承协议。我国应当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明确在继承协议中处分行为的约束效果。
【文章来源】: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9,34(06)
【文章页数】:9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继承法修订应考虑的因素[J]. 郭明瑞.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01)
[2]论继承合同制度及其在我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立法构建[J]. 刘耀东.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5(06)
[3]论继承法的修正[J]. 王歌雅. 中国法学. 2013(06)
[4]论继承契约的效力[J]. 王旭光,王明华. 人民司法. 2013(19)
[5]论我国继承扶养协议制度的立法构建[J]. 吴国平. 海峡法学. 2013(03)
[6]论继承契约[J]. 樊丽君,邓画文.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2006(04)
本文编号:3310794
【文章来源】: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9,34(06)
【文章页数】:9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继承法修订应考虑的因素[J]. 郭明瑞.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01)
[2]论继承合同制度及其在我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立法构建[J]. 刘耀东.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5(06)
[3]论继承法的修正[J]. 王歌雅. 中国法学. 2013(06)
[4]论继承契约的效力[J]. 王旭光,王明华. 人民司法. 2013(19)
[5]论我国继承扶养协议制度的立法构建[J]. 吴国平. 海峡法学. 2013(03)
[6]论继承契约[J]. 樊丽君,邓画文.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2006(04)
本文编号:3310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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