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素视角下地方立法规则研究
发布时间:2021-08-24 16:54
地方立法普遍缺乏可操作性的问题,造成地方立法不能适用只能成为摆设。从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的关系上看,地方立法担负着细化法律的任务。地方立法不可或缺法的概念、原则和规范三要素,法律规范假定部分必须明确,行为模式必须具体。
【文章来源】:辽宁经济. 2019,(10)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地方立法不可或缺法的概念和原则要素
1. 概念和原则是地方立法不可或缺的构成要素。
2. 概念和原则具有的方法论的价值。
二、地方立法中法律规范要素的假定部分必须明确
1. 地方立法必须明确规定适用的地域范围。
2. 地方立法必须明确规定适用的时间效力。
3. 地方立法必须明确规定对事的效力。
4. 地方立法必须明确规定适用的主体。
三、地方立法中法律规范要素的行为模式必须具体
1. 授权性行为模式。
2. 义务性行为模式。
3. 禁止性行为模式。
本文编号:3360369
【文章来源】:辽宁经济. 2019,(10)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地方立法不可或缺法的概念和原则要素
1. 概念和原则是地方立法不可或缺的构成要素。
2. 概念和原则具有的方法论的价值。
二、地方立法中法律规范要素的假定部分必须明确
1. 地方立法必须明确规定适用的地域范围。
2. 地方立法必须明确规定适用的时间效力。
3. 地方立法必须明确规定对事的效力。
4. 地方立法必须明确规定适用的主体。
三、地方立法中法律规范要素的行为模式必须具体
1. 授权性行为模式。
2. 义务性行为模式。
3. 禁止性行为模式。
本文编号:3360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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