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海商法》承运人迟延交付立法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2-01-11 22:15
随着科技与经济的发展,航海技术不断得以改善,商人和承运人在海上运输的过程中不再只是关注货物的安全,货物交付的时间也逐渐成为其关注的焦点,这一改变可从国际公约的变化中窥探。从《海牙规则》未提及迟延交付,到《汉堡规则》对迟延交付进行定义以及细化的责任基础、责任赔偿和赔偿限额规定,再到《鹿特丹规则》制定时对迟延交付问题的进一步深入讨论,迟延交付在国际海上运输以及国际公约的地位愈加重要。在我国《海商法》制定时,立法机关着眼于长远的发展,借鉴了《汉堡规则》对迟延交付的规定。由于《海商法》的颁布距今已20多年,而海上运输日渐繁荣,立法条文与现代社会发展不相协调的问题逐渐显现。我国《海商法》承运人迟延交付的立法内容主要包含如下四项:迟延交付的定义、迟延交付的责任基础、迟延交付的救济以及责任限制。在综合学者研究和实践的基础上,本文认为迟延交付定义只规定“明确约定的时间”不符合司法实践,且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关于责任基础则指出我国举证责任规定的混乱,归责原则不一致、未规定免责事由等问题;对迟延交付救济指出明确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定效力不高且其限制原则缺乏近因原则的规定,认为货物灭失规定中对货方是否需要对货物赎...
【文章来源】:福州大学福建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6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迟延交付概述
一、迟延交付的认定
(一) 国内外迟延交付定义类型
(二) 我国法律关于迟延交付责任的认定
二、迟延交付的法律特征
(一) 迟延交付是一种违约行为
(二) 迟延交付具有时间性
(三) 迟延交付损失具有特殊性
三、迟延交付发生的原因
(一) 海上事故
(二) 船舶不适航
(三) 不合理绕航
(四) 装卸作业的延误
(五) 其他原因
第二章 《海商法》承运人迟延交付立法现状以及缺陷
一、迟延交付立法现状
(一) 我国《海商法》关于迟延交付的定义
(二) 责任基础
(三) 迟延交付救济规定
(四) 责任限制
二、《海商法》承运人迟延交付立法的缺陷
(一) 迟延交付的定义存在的问题
(二) 有关责任基础的缺陷
(三) 迟延交付救济制度的缺陷
(四) 有关责任限额规定的立法缺陷
第三章 《海商法》承运人迟延交付立法的完善
一、完善《海商法》迟延交付的立法原因分析
(一) 船货双方利益博弈的体现
(二) 当前我国船货利益格局
二、重新界定迟延交付
(一) 迟延交付定义的争论
(二) 以诚实信用原则完善迟延交付定义
(三) 将“默示约定时间”标准引入迟延交付中
(四) 以修改《海商法》的形式完善迟延交付定义
三、迟延交付责任基础的改进
(一) 对迟延交付采用过错推定原则
(二) 迟延交付免责的完善
四、迟延交付救济制度的完善
(一) 损害赔偿制度完善建议
(二) 认为货物灭失规定的完善
五、迟延损失责任限制制度的改进建议
(一) 提高迟延交付损失赔偿责任限额
(二) 提高迟延经济损失限额
结语
参考文献
谢辞
个人简历与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中国《海商法》迟延交付责任制度之检讨[J]. 傅婧英.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06)
[2]海上货物运输的迟延交付[J]. 汪洋,杨婵. 人民司法. 2015(19)
[3]论多式联运经营人之迟延交付责任[J]. 丁莲芝.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04)
[4]对完善中国海上运输法律制度的思考[J]. 张永坚. 国际法研究. 2015(04)
[5]货物是否迟延交付?索赔是否合理?[J]. 王蕾. 航海. 2015(01)
[6]近因原则与相当因果关系理论之比较[J]. 柴丽杰. 太原大学学报. 2014(01)
[7]船货集团利益的博弈对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的影响[J]. 邱海珍.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03)
[8]论以民法补充海商法的单位[J]. 刘子平.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3(04)
[9]反思修改中国《海商法》之努力[J]. 张永坚.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3(03)
[10]论《鹿特丹规则》中承运人责任基础的发展对中国的启示[J]. 田海. 生产力研究. 2013(07)
本文编号:3583539
【文章来源】:福州大学福建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6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迟延交付概述
一、迟延交付的认定
(一) 国内外迟延交付定义类型
(二) 我国法律关于迟延交付责任的认定
二、迟延交付的法律特征
(一) 迟延交付是一种违约行为
(二) 迟延交付具有时间性
(三) 迟延交付损失具有特殊性
三、迟延交付发生的原因
(一) 海上事故
(二) 船舶不适航
(三) 不合理绕航
(四) 装卸作业的延误
(五) 其他原因
第二章 《海商法》承运人迟延交付立法现状以及缺陷
一、迟延交付立法现状
(一) 我国《海商法》关于迟延交付的定义
(二) 责任基础
(三) 迟延交付救济规定
(四) 责任限制
二、《海商法》承运人迟延交付立法的缺陷
(一) 迟延交付的定义存在的问题
(二) 有关责任基础的缺陷
(三) 迟延交付救济制度的缺陷
(四) 有关责任限额规定的立法缺陷
第三章 《海商法》承运人迟延交付立法的完善
一、完善《海商法》迟延交付的立法原因分析
(一) 船货双方利益博弈的体现
(二) 当前我国船货利益格局
二、重新界定迟延交付
(一) 迟延交付定义的争论
(二) 以诚实信用原则完善迟延交付定义
(三) 将“默示约定时间”标准引入迟延交付中
(四) 以修改《海商法》的形式完善迟延交付定义
三、迟延交付责任基础的改进
(一) 对迟延交付采用过错推定原则
(二) 迟延交付免责的完善
四、迟延交付救济制度的完善
(一) 损害赔偿制度完善建议
(二) 认为货物灭失规定的完善
五、迟延损失责任限制制度的改进建议
(一) 提高迟延交付损失赔偿责任限额
(二) 提高迟延经济损失限额
结语
参考文献
谢辞
个人简历与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中国《海商法》迟延交付责任制度之检讨[J]. 傅婧英.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06)
[2]海上货物运输的迟延交付[J]. 汪洋,杨婵. 人民司法. 2015(19)
[3]论多式联运经营人之迟延交付责任[J]. 丁莲芝.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04)
[4]对完善中国海上运输法律制度的思考[J]. 张永坚. 国际法研究. 2015(04)
[5]货物是否迟延交付?索赔是否合理?[J]. 王蕾. 航海. 2015(01)
[6]近因原则与相当因果关系理论之比较[J]. 柴丽杰. 太原大学学报. 2014(01)
[7]船货集团利益的博弈对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的影响[J]. 邱海珍.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03)
[8]论以民法补充海商法的单位[J]. 刘子平.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3(04)
[9]反思修改中国《海商法》之努力[J]. 张永坚.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3(03)
[10]论《鹿特丹规则》中承运人责任基础的发展对中国的启示[J]. 田海. 生产力研究. 2013(07)
本文编号:358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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