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区的市亟待以地方立法促进文物保护和合理利用
发布时间:2022-01-27 18:41
文物是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的实物见证,我国幅员辽阔,多地都有文物资源,体现出独具特色的文化特征,保护利用好文物是国家和地方义不容辞的使命与责任。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权已经成为一种宪法赋予的权利,通过地方立法方式促进设区的市境内文物的保护和合理适度利用,是一个既能快出效果,更能利长远的途径。本文从以山东省泰安市为例,对地方立法促进文物保护和适度利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对文物保护和适度利用地方立法的基本问题及总则、分则部分进行了思考,提出了相应建议,期望为通过地方立法加强对地方境内文物保护和适度利用提供一定参考。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19,(19)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 许多设区的市境内文物古迹价值高、分量重、数量大、种类多, 亟需法治保障和引导
(二) 许多设区的市亟需立法促使文物活起来, 提升城市品位
(三) 适应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新要求的需要
(四) 可行性
1. 对文物的保护和利用符合地方立法权限。
2. 在文物保护方面的地方立法方面有立法基础。
二、文物保护利用地方立法总则部分思考
(一) 贯彻《若干意见》新要求并加以细化
(二) 明确责任主体
(三) 将日常管理中行之有效的统领性措施纳入总则
三、文物保护利用地方立法分则部分思考
(一) 在不可移动文物中, 以文保单位形式的保护措施要细化
(二) 增加登记单尚未核定文物的保护
(三) 增加责任人制度及示范区制度
(四) 强化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文物保护
(五) 增加文物名录与档案管理的专章规定
(六) 增加文物流通及合理适度利用的专章规定
本文编号:3612895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19,(19)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 许多设区的市境内文物古迹价值高、分量重、数量大、种类多, 亟需法治保障和引导
(二) 许多设区的市亟需立法促使文物活起来, 提升城市品位
(三) 适应新时代文物保护利用新要求的需要
(四) 可行性
1. 对文物的保护和利用符合地方立法权限。
2. 在文物保护方面的地方立法方面有立法基础。
二、文物保护利用地方立法总则部分思考
(一) 贯彻《若干意见》新要求并加以细化
(二) 明确责任主体
(三) 将日常管理中行之有效的统领性措施纳入总则
三、文物保护利用地方立法分则部分思考
(一) 在不可移动文物中, 以文保单位形式的保护措施要细化
(二) 增加登记单尚未核定文物的保护
(三) 增加责任人制度及示范区制度
(四) 强化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文物保护
(五) 增加文物名录与档案管理的专章规定
(六) 增加文物流通及合理适度利用的专章规定
本文编号:3612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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