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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与担保的制度价值与立法选择研究——以民法典编纂为中心

发布时间:2022-02-04 23:30
  近年来,让与担保在我国商事实践中被广泛运用,随之产生的民商事纠纷也纷至沓来,但由于民事基本法对这一非典型担保方式规范的缺失,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个案中的让与担保识别不明、裁判不一,类案不同判的问题时有发生。换言之,我国立法上对于让与担保的调整远远落后于司法实践的需要。《民法总则》的出台宣告我国正式迈入民法典时代,在民法典编纂的背景下,着眼于民商事实践的现实需要,让与担保不仅具有实践价值,也具有独特的制度价值,以往所认为的让与担保的立法阻碍已不复存在,民法典应当参照所有权保留买卖等既存之非典型担保对让与担保采债权法律构造的形式,在《合同编》中设专章对让与担保制度予以规制。 

【文章来源】:经济师. 2020,(01)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让与担保的制度价值厘清
三、让与担保制度的立法阻力否定论
四、我国让与担保制度的立法选择
五、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民法典物权编》应允许流质流抵[J]. 孟强.  当代法学. 2018(04)
[2]论流质契约的相对禁止[J]. 高圣平.  政法论丛. 2018(01)
[3]民间借贷中担保型买卖合同的性质与效力[J]. 李睿君.  财会通讯. 2018(02)
[4]动产让与担保的立法论[J]. 高圣平.  中外法学. 2017(05)
[5]中国法语境下的动产让与担保:体系定位与功能反思[J]. 薛启明.  法学论坛. 2016(02)
[6]我国意定动产担保物权法的一元化[J]. 董学立.  法学研究. 2014(06)
[7]关于让与担保的司法态度及实务问题之解决[J]. 王闯.  人民司法. 2014(16)
[8]也论“后让与担保”——与杨立新教授商榷[J]. 董学立.  中国法学. 2014(03)
[9]后让与担保:一个正在形成的习惯法担保物权[J]. 杨立新.  中国法学. 2013(03)
[10]商事担保立法理念的重塑[J]. 曾大鹏.  法学. 2013(03)



本文编号:361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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