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社会信用立法的若干思考
发布时间:2023-01-09 13:16
<正>"人无信则不立,业无信则不兴,国无信则不强"。信用文化在我国源远流长,文化固可润泽心灵,但信用之树要枝繁叶茂,制度仍为固本之基。社会信用体系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信用法律尚未健全完善之前,以地方立法形式推动和保障社会信用建设,就显得尤为必要。一、立法的必要性加快制定我省社会信用地方性法规,对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营造优良社会信用环境,提升江西整体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立法的必要性
1.开展社会信用立法是落实国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的需要。
2.开展社会信用立法是加快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的需要。
3.开展社会信用立法是规范社会信用信息归集、使用和管理的需要。
二、立法须把握的原则和导向
1.立法须把握的原则
2.立法须明确的价值导向
三、立法制度设计构想
本文编号:3729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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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法的必要性
1.开展社会信用立法是落实国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的需要。
2.开展社会信用立法是加快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的需要。
3.开展社会信用立法是规范社会信用信息归集、使用和管理的需要。
二、立法须把握的原则和导向
1.立法须把握的原则
2.立法须明确的价值导向
三、立法制度设计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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