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税收立法面临的难题及对策
发布时间:2024-06-02 01:02
目前,依法治税已经成为指导税收实务的重要思想,同时也成为财税法学和经济学界理论探讨的热门话题。依法治税的基础是有完备的税收立法,也就是要有法可依。本文运用理论探讨与实际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立法方面分析我国目前依法治税存在的问题,并从法理和实务两方面探究这些问题的形成原因,以期寻求到在立法上实现依法治税的途径。 全文主要内容包括四个部分: 一、分析我国目前税收立法存在的问题。如法律级次低,授权立法不规范,下位阶立法及执法解释膨胀,立法权限的划分不合理,越位立法(费挤税)等。 二、税收立法存在问题的法理探讨。从立法方面看,依法治税主要体现为税收法定主义的原则。税收法定主义体现着民主宪政和法治的原则,但我国学术界对税收法定主义的认识存在着偏差,《立法法》的规定也存在对这一原则精神的偏离。 三、税收立法存在问题的实务探讨。从制度层面看,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和变法模式下的税收立法体制两方面的综合作用是造成税收立法诸多弊病的制度原因。从体制层面看,政府规模过大,财政支出膨胀是造成税收立法扭曲的内在原因。 四、完善税收立法,实现依法治税的途径探讨。从制度层面上看...
【文章页数】:6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引言
第一部分 税收立法中存在的问题
1.1 税收法律的法律层次较低
1.2 税收授权立法权不明确,不规范
1.3 上阶法语焉不详,下位阶立法及执法解释膨胀和越位
1.4 税收立法权限的划分不合理
1.5 税收立法的“缺位”和“越位”——费大于税
第二部分 税收立法存在问题的法理探讨
2.1 国内学术界对税收法定主义的理解的偏差
2.2 税收法定主义与民主宪政的理论渊源
2.3 税收法定主义和民主宪政的历史渊源
2.4 税收法定主义中蕴涵的法治精神
2.5 从《立法法》看我国税收立法对税收法定主义的扬弃
2.6 税收立法应然与实然的矛盾
第三部分 税收立法存在问题的实务探讨
3.1 现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是造成税收立法问题的主要制度原因
3.1.1 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的主要内容
3.1.2 分税制财政体制与税收立法问题的联系
3.2 我国法治现代化的实现途径对税收立法的影响
3.2.1 立法现代化的两种模式
3.2.2 我国税收立法的模式选择
3.2.3 税收立法的变法模式与税收立法问题的联系
3.3 政府规模过大,财政支出膨胀是造成税收立法扭曲的内在原因
第四部分 完善税收立法,实现依法治税的途径探讨
4.1 改革和完善不合理的财政体制
4.1.1 将中央和地方事权、财权的纵向划分法律化
4.1.2 将中央和地方事权、财权的决定权和调整权转交立法机构
4.1.3 改革不合理的税收立法权限划分体制
4.1.4 强化预算管理,铲除“乱收费”植根的土壤
4.1.5 赋予地方公债发行权
4.2 改革和完善现行税收立法体制
4.2.1 合理划分立法机关立法权和行政立法权
4.2.2 授权行政立法的完善
4.2.3 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税收立法权限
4.2.4 规范各级政府的税收越权立法,治理“乱收费”
4.3 改革现行政治体制,建立有限政府
结语
参考文献
声明
致谢
本文编号:3986630
【文章页数】:6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引言
第一部分 税收立法中存在的问题
1.1 税收法律的法律层次较低
1.2 税收授权立法权不明确,不规范
1.3 上阶法语焉不详,下位阶立法及执法解释膨胀和越位
1.4 税收立法权限的划分不合理
1.5 税收立法的“缺位”和“越位”——费大于税
第二部分 税收立法存在问题的法理探讨
2.1 国内学术界对税收法定主义的理解的偏差
2.2 税收法定主义与民主宪政的理论渊源
2.3 税收法定主义和民主宪政的历史渊源
2.4 税收法定主义中蕴涵的法治精神
2.5 从《立法法》看我国税收立法对税收法定主义的扬弃
2.6 税收立法应然与实然的矛盾
第三部分 税收立法存在问题的实务探讨
3.1 现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是造成税收立法问题的主要制度原因
3.1.1 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的主要内容
3.1.2 分税制财政体制与税收立法问题的联系
3.2 我国法治现代化的实现途径对税收立法的影响
3.2.1 立法现代化的两种模式
3.2.2 我国税收立法的模式选择
3.2.3 税收立法的变法模式与税收立法问题的联系
3.3 政府规模过大,财政支出膨胀是造成税收立法扭曲的内在原因
第四部分 完善税收立法,实现依法治税的途径探讨
4.1 改革和完善不合理的财政体制
4.1.1 将中央和地方事权、财权的纵向划分法律化
4.1.2 将中央和地方事权、财权的决定权和调整权转交立法机构
4.1.3 改革不合理的税收立法权限划分体制
4.1.4 强化预算管理,铲除“乱收费”植根的土壤
4.1.5 赋予地方公债发行权
4.2 改革和完善现行税收立法体制
4.2.1 合理划分立法机关立法权和行政立法权
4.2.2 授权行政立法的完善
4.2.3 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税收立法权限
4.2.4 规范各级政府的税收越权立法,治理“乱收费”
4.3 改革现行政治体制,建立有限政府
结语
参考文献
声明
致谢
本文编号:398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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