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筑工程领域黑白合同的裁判思路
发布时间:2017-10-19 10:25
本文关键词:对建筑工程领域黑白合同的裁判思路
更多相关文章: 合同变更 工程价款 招投标程序 建筑工程领域 中标无效 强制性规定 招标投标 建设工程 违反法律 中标人
【摘要】:黑白合同的签订履行,不仅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更容易造成工程质量隐患,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应准确把握以下几个争议问题:一是即使是非强制性招标项目,只要履行了招投标程序,就属于黑白合同适用对象;二是合同的实质性内容是指影响或者决定当事人基本权利义务的条款内容,主要包括合同中的工程价款、工程质量、工程期限三部分。在黑白合同的效力认定上,应当注意把握一定的裁判标准,准确理解对实质性内容的判断,并兼顾当前建筑领域的实际情况;三是黑白合同的结算:中标有效情形下,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中标无效情形下,应当将符合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并在施工中具体履行的合同作为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
【作者单位】: 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键词】: 合同变更;工程价款;招投标程序;建筑工程领域;中标无效;强制性规定;招标投标;建设工程;违反法律;中标人;
【分类号】:D922.297;D923.6
【正文快照】: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杨晓惠;于姝;;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律与实务分析[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4年05期
2 廖安生;农业承包合同变更、解除、转包的法律规定[J];乡镇论坛;2002年08期
3 吴新安 ,阮化;试论合同的转让[J];山东法学;1987年04期
4 陈祥健;对合同履行原则的重新审视[J];东南学术;1999年04期
5 候U,
本文编号:106056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10605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