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南京虐童案”看儿童权益保护措施的完善
发布时间:2017-11-09 16:23
本文关键词:从“南京虐童案”看儿童权益保护措施的完善
【摘要】:随着"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次写进《宪法》和《刑事诉讼法》,儿童权利的保护有了更确凿的依据。鉴于我国国情以及已有的法制体系,将虐待儿童入罪,纳入法律保护范围是维护儿童权益的有效途径。文章以"南京虐童案"为视角,评判我国社会存在的一些虐童现状,剖析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并提出针对虐童权益保护方面的相关措施。
【作者单位】: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
【分类号】:D922.183
【正文快照】: 我国2001年《婚姻法》第三条规定:明确禁止家庭暴力,其司法解释(一)所规定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生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他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1992年4月1日,《儿童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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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16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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