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遗忘权法律保护研究
发布时间:2017-11-12 14:15
本文关键词:被遗忘权法律保护研究
【摘要】:大数据时代,数字技术使大量信息被互联网永久储存,人们逐渐失去对个人信息的控制。始终走在个人数据保护前列的欧盟,在《一般数据保护规则》中提出了"被遗忘权",赋予数据主体要求数据控制者删除与其相关的个人数据并阻止其进一步传播的权利。我国亟待确立被遗忘权,欧美被遗忘权的法律保护各具特点且体系完善,其保护路径可资借鉴。被遗忘权的中国本土化研究可从民法进路、数据保护特殊法进路以及行政法进路展开。应采用长期民法进路和短期行政法进路相结合的方式,将被遗忘权纳入我国法律体系之中。
【作者单位】: 武汉理工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
【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20110787)
【分类号】:D923
【正文快照】: 2016年5月4日,欧盟公布了《一般数据保护规则》的官方文本,将“被遗忘权”正式纳入欧洲个人数据保护法律框架中。作为一项饱受争议的个人信息权,被遗忘权在欧盟内部的确经历了漫长的立法进程。与此同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我国首例被遗忘权案件做出二审判决。基于我国现,
本文编号:117624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11762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