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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服务”商标的困境与解决之道

发布时间:2017-12-08 12:04

  本文关键词:“销售服务”商标的困境与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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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正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在近日判决的"好又多"商标案~([1])中对学界一直关注的"替他人推销~([2])"与"销售服务"的关系作出了认定,引发了学界热议。广东高院认为:"商场、超市与核定使用在第35类中的‘替他人推销’类别属于同类服务。"商场、超市的主要经营活动是销售商品,其提供的服务主
【作者单位】: 湘潭大学;
【分类号】:D923.43
【正文快照】: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在近日判决的“好又多”商标案[1]中对学界一直关注的“替他人推销[2]”与“销售服务”的关系作出了认定,引发了学界热议。广东高院认为:“商场、超市与核定使用在第35类中的‘替他人推销’类别属于同类服务。”商场、超市的主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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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266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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