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民法论文 >

开发权视角下的小产权房及其处理——以深圳经验为例

发布时间:2017-12-20 14:10

  本文关键词:开发权视角下的小产权房及其处理——以深圳经验为例 出处:《交大法学》2016年02期  论文类型:期刊论文


  更多相关文章: 违章建筑 开发权 土地


【摘要】:否定农民土地的开发权,使农民丧失了分享城市化进程中土地增值的机会,农民成为排斥性城市化过程中的"他者"。在比较法的视野中,这一开发权的缺乏更彰显对农民利益保护的不利。而且,基于否定农民土地开发权的交易禁止,也排斥了外地移民的融入。在未取得开发权的背景下,深圳原农民及其集体建造了大量的违章建筑即小产权房,通过对小产权房的交易,这些原农民及其集体获得了大量收益,也促进了外地移民的融入。小产权作为一种非正式产权,长期不为立法承认,带来了严重的不利后果。深圳通过将土地国有化,原集体土地上的财产权利转化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并通过罚款的方式追授土地开发权,实现了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权利的并轨,为小产权房的解决和城乡土地并轨提供了一个有益的借鉴,实现了城镇化模式从排斥到包容的转变。
【作者单位】: 上海大学法学院;
【基金】:教育部规划项目《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法律制度研究》(编号12YJA820032) 浦江人才项目《城乡土地并轨法律制度研究》(编号13PJC063)的阶段性成果
【分类号】:D922.181;D923.2
【正文快照】: 目次一、小产权房的成因:国家否定农民土地的开发权二、“否定开发权”之本质与危害(一)否定开发权非源于土地规划(二)否定农民土地开发权本质上是身份歧视(三)否定农民土地开发权的危害:制造城市化的“他者”三、理性违法下的制度僵局(一)深圳小产权房的违法抢建(二)小产权房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5条

1 李凤章;;从公私合一到公私分离——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使用权化[J];环球法律评论;2015年03期

2 梁爽;;根治“小产权房”需制度创新[J];城乡建设;2015年04期

3 金俭;吕,

本文编号:1312368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1312368.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d83ed***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