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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人合理开支票据原件法院不应附卷

发布时间:2017-12-20 23:01

  本文关键词:知识产权人合理开支票据原件法院不应附卷 出处:《河南科技》2016年18期  论文类型: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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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正在我国《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中,几乎无一例外均规定侵权人的赔偿范围除了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违法所得、许可使用费、法定赔偿外,还包括赔偿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合理开支。为此,绝大多数权利人在知识产权侵权民事诉讼中依法向侵权人主张合理开支的赔偿。权利人为主张合理开支的赔偿,就需要依法举证产生合理开支的相关票据。在大多数情况下,法院在权利人举证相关票据原
【作者单位】: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基金】: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5BFX010) 2014年度河南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14080305)阶段性研究成果
【分类号】:D923.4;D922.26
【正文快照】: 在我国《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知识产权法质性影响。因此,本文所说的权利人是基于法律拟制主律法规中,几乎无一例外均规定侵权人的赔偿范围除了体即各类单位。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违法所得、许可使用费、法定一、为制止侵权行为而发生合理开支的票据原件,赔

本文编号:131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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