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民法论文 >

滩涂物权制度的困境及出路

发布时间:2018-05-03 00:44

  本文选题:滩涂 + 湿地 ; 参考:《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06期


【摘要】:滩涂所有权客体的边界不清晰;可设立滩涂用益物权的范围也不明晰;设立滩涂用益物权时存在与水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利用关系如何理顺的问题。湿地不仅是环境与资源法上的概念,也应进入民法领域。将滩涂作为湿地,能划清滩涂所有权客体的边界,解决滩涂用益物权设立时的困境。生态系统角度下的湿地概念,包含一定的水资源,对水体深度有明确要求,水生野生动植物是其内在的组成部分。将湿地概念纳入民法,能解决这些困境。对湿地奉行保护优先的原则,使得只有在未纳入保护地的滩涂上才能设立用益物权,划清了可设立滩涂用益物权的边界。
[Abstract]:The boundary of the beachland ownership object is not clear, the scope of the usufruct right can be set up is not clear, and the problem of how to straighten ou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water resources and the utilization of aquatic wild animals and plants exists in the establishment of beach usufruct right. Wetland is not only a concept in environmental and resource law, but also a civil law field. Taking the tidal flat as the wetland can clear the boundary of the beach ownership object and solve the dilemma when the usufruct of the tidal flat is set up. The concept of wetland in the view of ecosystem, including certain water resources, has a definite requirement for the depth of water body, and aquatic wildlife is an inherent part of it. Incorporating the concept of wetlands into civil law can solve these dilemmas. The principle of giving priority to the protection of wetlands makes it possible to establish usufruct only on the beach that is not included in the protected land, and the boundary of the usufruct that can be set up is clearly defined.
【作者单位】: 湖南大学法学院;浙江财经大学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自然资源权利配置研究”(15ZDB176)
【分类号】:D923.2

【相似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刘伟平;阮云秋;张健华;周冬良;;湿地保护调查与立法思考[J];湿地科学与管理;2006年01期

2 李明璞;;谈谈湿地立法的思路问题[J];楚天主人;2006年02期

3 陈红军;;论我国湿地保护中的冲突及对策[J];消费导刊;2006年11期

4 万志前;;我国湿地保护立法的若干思考[J];法制与社会;2006年16期

5 匡小明;谭新华;;中美湿地保护立法比较研究[J];中国环保产业;2009年02期

6 郭晓旭;邓虹;;浅论我国湿地保护立法[J];法制与社会;2009年06期

7 张伟;;浅谈地方湿地保护立法的相关问题[J];法制与社会;2009年22期

8 谢军安;代博慧;杨飞;;中国湿地保护立法现状探讨[J];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2009年05期

9 高正;;湿地保护 任重道远[J];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11年02期

10 谭溪;;审议湿地保护条例(草案)[J];北京人大;2012年06期

相关会议论文 前10条

1 李艳岩;;黑龙江省湿地保护面临的挑战及法律对策[A];生态文明与环境资源法--2009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C];2009年

2 陶信平;商原李刚;袁婧;;湿地保护问题初探[A];水资源、水环境与水法制建设问题研究——2003年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上册)[C];2003年

3 郭广军;贺芳丁;窦友杰;王少军;藏其运;;湿地与水环境[A];首届长三角科技论坛——水利生态修复理论与实践论文集[C];2004年

4 郭广军;贺芳丁;窦友杰;王少军;藏其运;;湿地与水环境[A];山东省科协重点学术研讨活动成果——山东生态省建设与发展论文汇编[C];2004年

5 任青萍;;重视我国的湿地保护工作——以江苏、浙江、上海湿地为例[A];水污染防治立法和循环经济立法研究——2005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论文集(第三册)[C];2005年

6 王志宝;;湿地与环境[A];首届环境与发展中国论坛论文集[C];2005年

7 施葵初;;安徽湿地保护的几点思考[A];2004“生态安徽”博士科技论坛论文集[C];2004年

8 唐焰;任青萍;;保护湿地的生态环境与创建和谐社会[A];生态文明与环境资源法--2009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C];2009年

9 王星泽;;我国湿地保护法律问题研究[A];生态文明与环境资源法--2009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C];2009年

10 田竹君;;水资源与湿地保护[A];新世纪 新机遇 新挑战——知识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下册)[C];2001年

相关重要报纸文章 前10条

1 实习记者 王蓓蓓;湿地保护不能没钱[N];中国环境报;2004年

2 王志宝 原国家林业局局长;强化湿地保护管理刻不容缓[N];中国环境报;2005年

3 马吉明(清华大学水利水电工程系);水利部门应该在湿地保护中发挥作用[N];中国水利报;2005年

4 陈楚荣;珠海成为“湿地之市”[N];广东建设报;2005年

5 本报记者 刘慎元 陈晓莉;湿地社区:矛盾与冲突[N];中国绿色时报;2002年

6 雷昆 张定;加强湿地保护刻不容缓[N];中国绿色时报;2003年

7 王金元;走进伦敦湿地中心[N];中国绿色时报;2004年

8 张田勘;世界湿地保护喜忧参半[N];中国绿色时报;2004年

9 ;让北京湿地永续利用[N];中国绿色时报;2004年

10 崔丽娟;湿地为人类带来什么?[N];中国绿色时报;2004年

相关博士学位论文 前10条

1 邓志民;基于土壤水分胁迫与稳定同位素的鄱阳湖湿地生态水文研究[D];武汉大学;2014年

2 刘雁;吉林省西部湿地时空动态变化的气候水文效应及情景模拟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

3 闫虎;塔里木河湿地生态需水量及植被变化特征[D];北京林业大学;2015年

4 沙晨燕;不同类型河滨湿地甲烷和二氧化碳排放的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11年

5 王福田;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评估研究[D];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2012年

6 刘凯;基于知识发现的珠江口湿地识别监测及演变规律挖掘研究[D];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2007年

7 袁勇;干旱情景下湿地生态水文演变及综合应对[D];北京林业大学;2013年

8 王兴菊;寒区湿地演变驱动因子及其水文生态响应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08年

9 孙永军;黄河流域湿地遥感动态监测研究[D];北京大学;2008年

10 郝敬锋;城市化区域景观多功能特征与湿地水环境效应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2012年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0条

1 郭彦超;黑龙江省湿地保护立法研究[D];黑龙江大学;2007年

2 李婷;湿地保护利用政策绩效评价[D];华中农业大学;2010年

3 解妍秋;连云港市湿地保护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D];南京农业大学;2006年

4 吴翠翠;济—菏高速公路建设对稻屯洼湿地的影响及保护措施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08年

5 苏静;我国地方法律中的湿地保护问题研究[D];西北民族大学;2010年

6 杨楠楠;湖北省湿地保护政策绩效评价研究[D];华中农业大学;2011年

7 马恒天;宁夏湿地保护立法研究[D];西北民族大学;2011年

8 刘国庆;西部地区湿地保护立法研究[D];西北民族大学;2011年

9 夏惠;北京市湿地保护立法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12年

10 陈颜;中国湿地保护立法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1836224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1836224.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2e115***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