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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行为理论之正本清源

发布时间:2018-05-08 02:07

  本文选题:处分 + 负担 ; 参考:《政治与法律》2015年07期


【摘要】:作为一类法律行为的处分行为具有特定的内涵和外延。法律行为学说区分处分行为与负担行为,并对二者实行分离原则。一些国家的民法在处分行为的有效性问题上采无因性原则。处分行为概念在被中国学者继受的过程中发生了偏差和变异,演变成不科学、不妥当的"物权行为"提法,引发了无谓的争论和认识上的混乱。事实上,许多中国学者所说的"物权行为"在德国民法上是根本不存在的。不应在处分行为与负担行为的区分之外又加上"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区分,因为所谓"物权行为",其实不过是物权法上的处分行为罢了。"物权行为"提法具有诸多弊端和不当之处。中国的民事立法和学说应更加重视处分行为,并在未来的民法典中给处分行为以一席之地。
[Abstract]:As a kind of legal act, the disciplinary act has its specific connotation and extension. The theory of legal act distinguishes punishment act from burden act, and carries out the separation principle. The civil law of some countries adopts the principle of non-causality on the validity of disciplinary action. In the process of being accepted by Chinese scholars, the concept of disposition act has been deviated and changed into an unscientific and improper formulation of "real right act", which has caused unnecessary debate and confusion in understanding. In fact, many Chinese scholars call the "act of real right" non-existent in German civil law.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real right act" and "creditor's right act" should not be added to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disposition act and burden act, because the so-called "real right act" is only a disposition act in real right law. " The formulation of "act of real right" has many dis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China's civil legislation and doctrine should pay more attention to disciplinary action and give it a place in the future civil code.
【作者单位】: 清华大学法学院;
【分类号】:D92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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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朱庆育;;物权行为的规范结构与我国之所有权变动[J];法学家;2013年06期

3 孙宪忠;物权行为理论探源及其意义[J];法学研究;1996年03期

4 孙宪忠;物权变动的原因与结果的区分原则[J];法学研究;1999年05期

5 谢怀h;,程啸;物权行为理论辨析[J];法学研究;2002年04期

6 崔建远;无权处分辨——合同法第51条规定的解释与适用[J];法学研究;2003年01期

7 梁慧星;;我国民法是否承认物权行为[J];法学研究;1989年06期

【共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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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米健;物权抽象原则的法理探源与现实斟酌[J];比较法研究;2001年02期

4 崔建远;从解释论看物权行为与中国民法[J];比较法研究;2004年02期

5 徐涤宇;胡东海;;证明责任视野下善意取得之善意要件的制度设计——《物权法》第106条之批评[J];比较法研究;2009年04期

6 周银菊;浅析物权与债权[J];北京机械工业学院学报;2005年03期

7 岳业鹏;;中国法语境下的并存债务承担制度[J];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01期

8 彭支援;不动产物权变动与其原因行为的区分原则——兼论对我国不动产登记的效力借鉴[J];商业研究;2004年11期

9 张庆华;;论无权抵押条件下第三人利益的保护[J];商业研究;2007年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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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杨立新;王轶;王竹;王天凡;赵可;;中国民法学三十年(1978—2008)[A];中国法学三十年(1978-2008)[C];2008年

3 薛朝阳;;试论建造人对违章建筑物的权利[A];当代法学论坛(二○○九年第3辑)[C];2009年

4 陈仕菊;;试论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兼评我国《物权法》第106条的相关规定[A];当代法学论坛(二○一○年第1辑)[C];2010年

5 李国平;孙洋;;从物权区分原则看《合同法》51条[A];华章(2014)[C];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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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吴一鸣;英美物权法之大陆法解读[D];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

2 张雅萍;期待权导论[D];黑龙江大学;2011年

3 田士永;物权行为理论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0年

4 谢鸿飞;法律行为的民法构造:民法科学和立法技术的阐释[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02年

5 萧博仁;物权法基本原则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4年

6 唐烈英;个人住宅商品房买卖贷款按揭法律问题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05年

7 翟云岭;分期付款买卖中的买受人利益保护研究[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6年

8 郭海峰;物权行为的法律价值分析[D];吉林大学;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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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于春霞;所有权保留买卖法律关系分析[D];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

4 蔡斌;我国林权抵押问题研究[D];浙江农林大学;2010年

5 吴茜;研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行政可诉性[D];兰州大学;2010年

6 王文丽;论我国物权法之公示公信原则的适用[D];中国政法大学;2010年

7 刘俊;房屋所有权的司法判定标准[D];中国政法大学;2010年

8 冯伟;论无权处分[D];山东大学;2010年

9 姜楠;宣告死亡法律制度研究[D];沈阳工业大学;2010年

10 黄亚军;善意取得制度研究[D];西北大学;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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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朱庆育;;民法典编纂中的两个观念问题[J];北大法律评论;2001年02期

4 W·多伊布勒(Prof.Dr.W.D釨ubler),朱岩;德国新债法概述[J];比较法研究;2002年02期

5 单飞跃,杨期军;中国民法典生成的文化障碍——西方民法文化的反衬[J];比较法研究;2005年01期

6 钟瑞栋;;强制性规范的解释与适用——公法与私法“接轨”的司法途径[J];比较法研究;2010年05期

7 刘兴旺;我国物权立法应采纳物权行为制度[J];重庆师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01期

8 崔建远;新合同法若干制度及规则的解释与适用[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1年03期

9 马俊驹,曹治国;守成与创新——对制定我国民法典的几点看法[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2003年05期

10 李永军;我国民法上真的不存在物权行为吗?[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1998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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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家安;买卖的法律结构[D];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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