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德公式在侵权法中的适用
发布时间:2018-05-23 23:13
本文选题:汉德公式 + 侵权法 ; 参考:《吉林大学》2017年硕士论文
【摘要】:制定侵权法的目的旨在在侵权人和被害人之间合理的分配风险,使得在侵害发生时,将社会成本降低,从而提高社会效率,而在侵权法中过失的判定又是尤为重要的。汉德公式(BPL)是经济分析方法在法学领域应用的代表,是侵权法中判定过失的重要标准,其内容是:运用数学公式比较损害发生的预防成本与社会预期成本的关系,当预防成本小于预期成本时,法律就应对加害人课以相应的责任。自1947年美国联邦上诉法院第二巡回庭法官勒尼德·汉德,在关于“美国政府诉卡洛尔·波音拖船公司”的案件中提出关于过失认定的公式以来,汉德公式便受到法学家以及经济学家的关注,在日后的发展中关于其边际量的考察、社会效率的评估、经济理性的研究、“风险-收益”的分析等方面,不断有学者(如波斯纳)对其内涵进行深化与改造。作为一种极富创造性的思维方式,汉德公式确实对现实生活中的过失认定与价值评判起到一定作用,但无论汉德公式的支持者还是反对者,都认为汉德公式不是万能的,在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如:汉德公式运用的经济分析方法易产生“道德风险”、汉德公式在道德评价中各变量难以“定量化”、经济分析的主观效用与侵权法中“理性人”的标准存在矛盾等,这些问题都使汉德公式在司法实务中的应用遇到困难,也就是说它对于判断风险大小以及行为人的社会价值等因素的方法并不完善。虽然汉德公式充分表明了利益衡量在风险预防中的重要性,但却没有对利益衡量的方法做出说明。在我国侵权法中汉德公式依然有其适用的空间,而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也有法官已经运用到汉德公式的思想理念进行裁判,但适用与裁判的水平却十分有限,往往会出现考虑不周或适用错误等问题,比如:过度依赖“可预见性”作为裁判过失侵权案件的标准、对“安全保障义务”理解较为片面、对抽象立法语言缺乏明确解释等。而充分研究汉德公式理论及其现实应用,有利于纠正上述错误,在丰富法官裁判思维、合理适用法律规范、准确处理过失侵权案件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使我国侵权法更具可操作性,从而促进我国司法实践的丰富与发展。将汉德公式嵌入我国侵权法的体系中,运用其对过失侵权案件进行评判并非是要对我国现有侵权法体系进行颠覆,而是力求运用汉德公式为我国过失侵权案件提供新的解决途径与方法。通过汉德公式来激励行为人做出最理性的行为,积极预防侵害行为的发生,自动降低风险,成为所谓的“最优事故避免者”,从而使全社会的效率得到提高。总而言之,汉德公式开创性的将繁琐的法律逻辑分析用简单的数学公式表达出来,其中蕴含了法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力求从事先预防的角度分析侵权行为的过失与责任认定问题。
[Abstract]:The aim of the tort law is to reduce the social cost and to improve the social efficiency when the infringement takes place , and it is very important to judge the negligence in the tort law . On the basis of Chinese patent tort law , the author makes the most rational and practical application of Hande ' s formula . It is helpful to correct the above mistakes , and to make use of Hande ' s formula in the system of tort law in our country .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7
【分类号】:D923
【参考文献】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条
1 肖磊;汉德公式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1926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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