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的精神内容简介_黑龙江大学博士生导师: 王歌雅介绍
本文关键词:民法的精神与道德的基础,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一、个人基本情况
王歌雅,1963年10月生。1986年7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1989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师从我国著名的民商法学家李志敏先生。2006年6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哲学院,获哲学博士学位,师从我国著名的中国哲学家张锡勤先生。2008月8月-2011年1月为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现为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教研室主任,民商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黑龙江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合作导师,黑龙江大学民商法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黑龙江省省级民法学精品课程负责人。
现任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社会科学院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网络研究员;黑龙江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黑龙江省边疆文化学会副会长;黑龙江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第十届政协委员;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监督工作咨询专家;黑龙江省政协特邀信息顾问;黑龙江省“蒲公英”妇女法律知识宣讲团讲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十一五”普法工作委员会委员;哈尔滨市妇女问题研究会副理事长;哈尔滨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哈尔滨市妇女维权研究会副会长;哈尔滨市女法律工作者协会副会长;哈尔滨市妇联女性导师。
二、教学、科研情况
近年来,在国家级、省部级刊物上发表论文7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5部。其中,论文:《关于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的建议》(《中国法学》),获黑龙江省社科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获黑龙江省教委社科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隐私保护与法治文明》(《光明日报》),获黑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若干思考》(《求是学刊》),获黑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经济帮助制度的矫正》获全国婚姻家庭研讨会暨纪念新中国首部婚姻法颁布60周年大会三等奖。专著:《扶养与监护纠纷的法律救济》(法律出版社,2001年),获黑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获黑龙江省社科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中国现代婚姻家庭立法研究》(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4年),获黑龙江省社科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获黑龙江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参编著作有《民法概论》、《破产法新论》、《继承法新论》、《婚姻家庭继承法》、《妇女法律权益焦点扫描》、《婚姻法修改论争》等十余部。已完成黑龙江省教育厅社科项目:《婚姻家庭立法研究》、《中国婚姻立法的伦理内涵与习俗超越》,现承担中国法学会项目、黑龙江省社科专项项目:《社会排挤与女性婚姻家庭权益的法律保障》,国家社科一般项目:《民法典体系中的婚姻家庭法新架构研究》,黑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点项目:《继承立法的伦理意蕴与制度延展》、《人格权的价值与体系》等。
1999-2010 年度,连续五届获黑龙江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2002年,获首届“黑龙江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2003年,获黑龙江省“三育人”先进工作者称号。2004 年,任“省级民法学”精品课程负责人。2005 年,被评为首届黑龙江大学“三八红旗手”。2008年,获哈尔滨市杰出法学专家称号。2009年,被评为黑龙江省政协履行职能优秀委员。2009年,获黑龙江大学教学名师奖。2010年,获哈尔滨市法学研究功勋称号。2011年,获黑龙江省教学名师称号。
主要研究领域:民事权利、人格权法、亲属法、继承法、民法哲学、性别与法律等。
主要代表性论文有:《关于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的建议》、《中国区际收养立法的历时性审视》、《女性主义法学•女性权益保护》、《民法的精神与道德的基础》、《隐私保护与法治文明》、《WTO框架下的公民信用机制》、《中国古代的离婚模式与离婚道德考略》、《伦理与法律的介入:当代国人的婚姻关系》、《科学与宽容:同性恋的法律规制》、《生育权的理性探究》、《姓名权的价值内蕴与法律规制》、《域外法影响下的中国婚姻法改革》、《审视与借鉴:俄罗斯联邦的继承制度》、《俄罗斯联邦继承法的私权守望与价值追求》。
主要代表性著作有:《扶养与监护纠纷的法律救济》、《中国现代婚姻家庭立法研究》、《婚姻家庭法论》、《中国婚姻伦理嬗变研究》、《中国亲属立法的伦理意蕴与制度延展》、《中国近代的婚姻立法与婚俗改革》。
本文关键词:民法的精神与道德的基础,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196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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