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时间_商品经商品经济的FGBP民法观源流考.doc.doc 全文免费在线阅读
发布时间:2016-11-29 12:43
本文关键词:商品经济的民法观源流考,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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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经济的民法观源流考徐国栋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本文力图考察商品经济的民法观的来龙去脉,这种理论影响巨大,它萌芽于德国,成熟于前苏联,影响了包括我国在内的所有的现实社会主义国家,这种影响甚至在许多后社会主义国家并不衰减。尽管如此,它是一种不符合民法史的理论,到目前,作为其基础的哲学观念和经济体制都已时过境迁,它本来的命运应该是灭亡。然而,它却仍然以变形的形式存活于我国的民事立法和民法理论中。现在我国正处制定民法典的前夜,如果不很好地清算这种理论,将影响我国未来民法典的立法质量,为避免这种结果,特作本文对商品经济的民法观进行清算。一、民法本是“市民”法前面已说到,商品经济的民法观不符合民法史,那么,民法史中的民法本来是什么样子?简单地说,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是“市民”的法,它首先表现为调整主体际关系的工具。这里的市民社会并非我们现在所理解的与政治国家相对立的存在,而是“人为的人群”。与之对立的是“自然的人群”。家庭、氏族、胞族、部落和部落联盟都是自然的人群;村庄和城邦是“人为的人群”。“自然人群”与“人为人群”的不同,在于前者以血缘关系为联系的依据;后者以非血缘关系或陌生性为联系的依据。在地中海文化圈中,发源了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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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97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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