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专利法中遗传资源披露制度
发布时间:2017-04-02 05:01
本文关键词:论专利法中遗传资源披露制度,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随着各国农业、化工、医药等产业对遗传资源的依赖日益增加,遗传资源的商业价值日益显现,发达国家的生物技术公司和研究机构打着“生物勘探”的幌子展开了对发展中国家遗传资源的掠夺。将非法盗用的遗传资源研究成果通过知识产权制度获取独占利益,在此过程中,提供遗传资源的发展中国家不但没有获取其遗传资源使用费,而当其使用该遗传资源研究成果时,还要支付高额的许可费。此种行为就是通常所说的生物海盗或者生物剽窃。多变的气候和辽阔的地域决定了我国遗传资源的丰富性和独特性。由于遗传资源保护立法的缺失,我国的遗传资源也遭受到严重剽窃。虽然专利法中规定了遗传资源披露制度,但存在“依赖”一词不合适、披露要求的范围过窄、遗传资源来源披露制度的审批机关不合适、披露程度未规定、已授权专利违反披露义务的法律后果未规定等诸多问题。我国《专利法》正在进行第四次修改,为充分保护遗传资源,实现共赢,应通过修改“依赖”一词、增加事先知情同意和惠益分享证据规定、更换遗传资源来源披露制度的审批机关、明确披露限度及违法后果等方面完善我国《专利法》中的遗传资源披露制度。
【关键词】:专利法 遗传资源披露 惠益分享
【学位授予单位】:贵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23.42
【目录】:
- 内容摘要2-3
- Abstract3-6
- 引言6-7
- 第一章 专利法中遗传资源披露制度概述7-15
- 第一节 遗传资源披露制度由来及划分7-9
- 一、遗传资源的商业化利用7
- 二、遗传资源商业化利用引发的问题7-8
- 三、遗传资源披露制度的划分8-9
- 第二节 专利法中遗传资源披露制度的理论基础9-11
- 一、充分公开原则10
- 二、事先知情同意和惠益分享制度10-11
- 第三节 专利法规定遗传资源披露制度的意义11-15
- 一、减少遗传资源遭到非法窃取12
- 二、保护遗传资源提供者的利益12-13
- 三、追踪遗传资源商业化利用情况13
- 四、减少专利的不当授权13
- 五、促进事先知情同意和惠益分享的落实13-15
- 第二章 专利法中遗传资源披露制度的缺陷15-23
- 第一节 专利法中有关遗传资源披露的规定15-16
- 第二节 遗传资源披露制度存在的问题16-23
- 一、“依赖”一词不合适16-18
- 二、遗传资源来源披露制度的审批机关不合适18
- 三、披露要求的范围过窄18-20
- 四、披露程度未规定20-21
- 五、已授权专利违反披露义务的法律后果未规定21-23
- 第三章 专利法中遗传资源披露制度的完善23-30
- 第一节 专利法中遗传资源披露制度完善的宗旨23-24
- 第二节 完善专利法中遗传资源披露制度的建议24-28
- 一、修改“依赖”一词25
- 二、更换遗传资源来源披露制度的审批机关25
- 三、增加事先知情同意和惠益分享证据规定25-26
- 四、明确披露要求应有限度26-27
- 五、明确已授权专利违反披露义务后果27-28
- 第三节 专利法中遗传资源披露条款的修订28-30
- 结语30-31
- 参考文献31-35
- 致谢35-36
本文关键词:论专利法中遗传资源披露制度,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281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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