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风港”原则在网络商标侵权中的适用
发布时间:2020-09-16 19:59
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除了对传统行业造成冲击,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一些传统领域的侵权行为,也逐渐以新的形式在网络环境出现,尤为突出的就是著作权和商标权领域的侵权。“避风港”原则就是用以平衡这类型侵权的重要的法律原则。其是网络服务提供者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而构建的一项兼具实体与程序的原则。在履行收到权利人的通知后及时删除侵权人的侵权信息的义务,网络服务提供者即可在法律上免于承担侵权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网络产业的迅猛发展。先后通过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侵权责任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等已经为著作权领域建立较为完备的“避风港”体系。但是从目前的发展状况看,网络商标的发展趋势要远大于网络著作权的发展趋势。然而当前的网络商标侵权却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加以规制。司法实务中大多援引《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与著作权领域关于“避风港”原则的规定。从长远意义上说这只能应一时之急,而不利于网络商标的长期发展。随着司法实践的增多,“避风港”原则在网络商标侵权领域的适用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国内外优秀学者对这一领域也作出了许多独特深刻的理论研究,也提出了很多可供参考的立法建议。笔者在吸收借鉴众多著名学者的学说观点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与实务案例进行全文写作。为了推动这一立法活动的顺利进行,本文基本上遵循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总体思路。从“避风港”原则的大体概述入手,通过对国内外研究的分析,再对现时所存在的主要问题的理解,最后作出对构建商标领域的“避风港”原则的具体措施,以期对“避风港”原则的进一步完善进行阐释。
【学位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8
【中图分类】:D923.41
本文编号:2820309
【学位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8
【中图分类】:D923.4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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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8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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