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成年监护制度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0-11-13 09:55
随着国际社会对于人权保障理念的不断深入和充实,成年监护制度与对成年人监护的理论研究也在不断地具体和深化。罗马法最早设立了监护与保佐制度,当时设立成年监护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护交易安全,但这一制度同样发挥着保护行为能力存在缺陷的成年人之作用。我国2017年3月15日表决通过的《民法总则》在旧的监护制度的基础上对成年监护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从而构建起我国的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框架1。在《民法总则》的规定中,成年监护制度包括法定监护、意定监护和指定监护三种监护模式,其中,新增的关于成年意定监护的内容更体现了民法对意思自治的注重和保护。目前《民法总则》肯定了在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下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自主选定监护人,与相关主体事先协商确定自己日后的监护人。实践中,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变化,高龄老人、身心障碍者以及精神耗弱者数量的不断增加,完善我国的成年人监护制度,对于保护这类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其意思表达的自由,保障交易安全从而维护社会稳定来说都具有重大的研究意义和价值。本文除绪论部分外,内容共分为四个部分进行分析和阐释:第一部分是关于成年监护制度的概括性阐述。阐述成年监护的概念和特征,对比成年监护制度与类似制度存在的区别和联系。第二部分主要阐述我国目前的成年监护制度,首先对比以往成年监护的有关规定,分析《民法总则》颁布实施后我国成年监护制度的变化和发展,在此基础上联系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探讨我国成年监护制度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民法总则》在法定监护和指定监护的基础之上增加了有关意定监护的规定,但仍然坚持监护是家庭和个人之事的传统立法理念,在规范监护人的内容中规定了“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并要求“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但此项原则性规定没有体现出对于监护人的行为的具体规范和监督的问题,目前对于监护人的监督制度仍然处于一种被动的、事后的监督状态,是一种较为笼统和抽象的监督;而在意定监护方面对于监护主体的规定较为抽象,没有关于意定监护主体的具体规定。第三部分对日本、德国和加拿大的成年人监护制度进行阐述和分析。介绍了这三个国家在成年人监护制度改革后的具体内容,包括监护理念的更新、监护主体范围扩大、监护措施更为多样、监护监督制度更完善等方面。第四部分基于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要求,在完善我国监护制度过程中,以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立法理念为指导,更新传统的成年人监护模式。针对我国现行成年监护制度的不足,在扩大监护对象范围、明确监护人的权利义务、完善关于意定监护的规定,具体规范监护监督几个方面,对于完善我国成年监护制度提出自己的理解与建议,期待我国立法能构建出一套完善的成年人监护制度。
【学位单位】:云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8
【中图分类】:D923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一、绪论
(一)写作目的
(二)研究意义
(三)研究现状
(四)研究方法
二、成年人监护制度概述
(一)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概念
(二)成年监护制度与类似制度的异同
三、我国成年监护制度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成年监护立法现状
(二)现行法律规定中存在的缺陷
1.行为能力宣告制度对监护对象范围的影响
2.监护人权利义务规定不具体
3.监护监督机制的不完善
四、域外成年监护制度考察
(一)日本成年监护制度
1.成年监护、保佐、辅助制度
2.监护监督制度
(二)德国成年监护制度
1.照管制度
2.监护法院制度
(三)加拿大成年人监护制度
1.成年监护制度
2.公共保佐人制度
五、关于我国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思考
(一)完善成年监护制度保护对象规定
1.成年人行为能力宣告制度详细化
2.关于浪费人的保护
(二)完善关于监护人的规定
1.具体规定监护措施
2.明确监护人的权利
(三)完善意定监护制度
1.意定监护协议的成立
2.意定监护关系的解除
(四)完善对监护人的监督
1.对监督机关监督职责进行分类
2.具体规定监督内容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2882060
【学位单位】:云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8
【中图分类】:D923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一、绪论
(一)写作目的
(二)研究意义
(三)研究现状
(四)研究方法
二、成年人监护制度概述
(一)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概念
(二)成年监护制度与类似制度的异同
三、我国成年监护制度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成年监护立法现状
(二)现行法律规定中存在的缺陷
1.行为能力宣告制度对监护对象范围的影响
2.监护人权利义务规定不具体
3.监护监督机制的不完善
四、域外成年监护制度考察
(一)日本成年监护制度
1.成年监护、保佐、辅助制度
2.监护监督制度
(二)德国成年监护制度
1.照管制度
2.监护法院制度
(三)加拿大成年人监护制度
1.成年监护制度
2.公共保佐人制度
五、关于我国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思考
(一)完善成年监护制度保护对象规定
1.成年人行为能力宣告制度详细化
2.关于浪费人的保护
(二)完善关于监护人的规定
1.具体规定监护措施
2.明确监护人的权利
(三)完善意定监护制度
1.意定监护协议的成立
2.意定监护关系的解除
(四)完善对监护人的监督
1.对监督机关监督职责进行分类
2.具体规定监督内容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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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杨立新;;我国老年监护制度的立法突破及相关问题[J];法学研究;2013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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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刘帅;被精神病人的公民权利保障[D];湖北大学;2011年
6 罗鑫;美国成年监护制度改革及借鉴[D];山东大学;2010年
本文编号:2882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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