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数字音乐作品网络传播权的法律保护
发布时间:2020-12-11 05:17
随着数字化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互联网传播的普及,数字音乐应用日渐广泛,侵犯网络数字音乐作品著作权的事件愈加频发,且形式复杂多样。因传播模式不同于传统音乐作品,数字音乐作品在其传播过程中涉及更广泛的主体、更复杂的法律关系,其引发的侵权行为及侵权责任的认定问题对传统版权法提出了挑战,如何在《侵权责任法》的语境下对数字音乐作品网络传播权进行保护,是本文论述的核心。围绕这一核心,本文分为以下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数字音乐作品网络传播权保护的现状和问题。一是侵权形式复杂多样,现行立法缺乏对网络直播和自媒体平台传播数字音乐作品行为的认定和调整;二是立法对数字音乐作品网络服务提供者这一主体的界定不甚明确;三是侵权的判定标准不一,导致“避风港”规则在数字音乐作品保护中的不适应性,且法院在认定“深度链接”行为时由于标准不同,出现了许多“同案不同判”的情形;四是赔偿标准模糊、赔偿数额低导致越来越多的版权人放弃诉讼,侵权责任人较容易逃脱责任,侵权成本较低。第二部分先对不同侵权责任主体的行为进行类型化,进而对其各自的侵权责任形态进行分析。首先,将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网络用户的侵权类型分为直接侵权、帮助侵权、教唆侵权...
【文章来源】:武汉大学湖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6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数字音乐作品网络传播权保护的现状和问题
一、侵权形式复杂多样
二、责任主体界定不明导致认定混乱
三、侵权判定标准混乱
(一) “避风港”规则在数字音乐作品保护中的不适应性
(二) 深度链接侵权的判定标准不统
四、权利救济不周延
第二章 数字音乐作品网络侵权行为类型化分析
一、数字音乐作品网络侵权行为的类型
(一) 直接侵权行为
(二) 帮助侵权行为
(三) 教唆侵权行为
二、数字音乐作品不同侵权责任主体行为的类型化
(一) 网络用户使用数字音乐作品行为的类型化
(二) 数字音乐作品网络服务提供者行为的类型化
第三章 数字音乐作品侵权责任主体的侵权行为认定
一、数字音乐作品责任主体的过错认定
(一) 归责原则
(二) 主观过错的认定
二、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的认定
(一) 损害事实的认定
(二) 因果关系的认定
三、“避风港”规则的认定与适用
(一) 确定“避风港”规则的性质
(二) 增加具体的“通知删除”规则
第四章 数字音乐作品侵权主体的侵权责任分析
一、侵权责任形态
(一) 直接侵权下的责任形态
(二) 帮助与教唆侵权下的责任形态
二、责任承担范围和具体形式
(一) 责任承担范围
(二) 责任承担的具体形式
第五章 我国数字音乐作品网络传播权法律保护的完善
一、完善网络传播权侵权责任制度的相关立法
(一) 针对“深度链接行为”具体化其标准
(二) 新增赔偿方式选择权,提高赔偿数额
二、合理界定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范畴
三、正版付费下载制度与环境的构建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其与广播权的界限[J]. 刘银良. 法学研究. 2017(06)
[2]知识产权间接侵权连带赔偿责任的反思与重构[J]. 朱冬.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7(06)
[3]解读“三步检验法”与“合理使用”——《著作权法(修订送审稿)》第43条研究[J]. 张陈果. 环球法律评论. 2016(05)
[4]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模式选择[J]. 林秀芹,黄钱欣. 知识产权. 2016(09)
[5]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权利人个体维权诉讼的区别及其解决途径[J]. 刘平. 知识产权. 2016(09)
[6]论网络服务提供者间接侵权责任的过错形态[J]. 冯术杰. 中国法学. 2016(04)
[7]向公众传播权的立法构想[J]. 王文敏. 时代法学. 2016(01)
[8]网络视频深度链接侵权定性再探讨[J]. 马晓明. 中国版权. 2015(04)
[9]我国通知移除制度失效的现实考察及对策思考[J]. 徐伟. 清华知识产权评论. 2015(00)
[10]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何为[J]. 熊琦. 知识产权. 2015(06)
博士论文
[1]数字网络技术背景下著作权法的困境与出路[D]. 姜福晓.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4
[2]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理论基础研究[D]. 徐伟.吉林大学 2013
[3]网络环境下信息共享与著作权保护的利益平衡机制研究[D]. 牛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13
[4]论网络侵权行为的特殊性与立法对策[D]. 成晓娜.中国政法大学 2009
硕士论文
[1]我国著作权法下“通知—删除”规则的合理定位与适用[D]. 徐珂.浙江大学 2017
本文编号:2909968
【文章来源】:武汉大学湖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6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数字音乐作品网络传播权保护的现状和问题
一、侵权形式复杂多样
二、责任主体界定不明导致认定混乱
三、侵权判定标准混乱
(一) “避风港”规则在数字音乐作品保护中的不适应性
(二) 深度链接侵权的判定标准不统
四、权利救济不周延
第二章 数字音乐作品网络侵权行为类型化分析
一、数字音乐作品网络侵权行为的类型
(一) 直接侵权行为
(二) 帮助侵权行为
(三) 教唆侵权行为
二、数字音乐作品不同侵权责任主体行为的类型化
(一) 网络用户使用数字音乐作品行为的类型化
(二) 数字音乐作品网络服务提供者行为的类型化
第三章 数字音乐作品侵权责任主体的侵权行为认定
一、数字音乐作品责任主体的过错认定
(一) 归责原则
(二) 主观过错的认定
二、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的认定
(一) 损害事实的认定
(二) 因果关系的认定
三、“避风港”规则的认定与适用
(一) 确定“避风港”规则的性质
(二) 增加具体的“通知删除”规则
第四章 数字音乐作品侵权主体的侵权责任分析
一、侵权责任形态
(一) 直接侵权下的责任形态
(二) 帮助与教唆侵权下的责任形态
二、责任承担范围和具体形式
(一) 责任承担范围
(二) 责任承担的具体形式
第五章 我国数字音乐作品网络传播权法律保护的完善
一、完善网络传播权侵权责任制度的相关立法
(一) 针对“深度链接行为”具体化其标准
(二) 新增赔偿方式选择权,提高赔偿数额
二、合理界定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范畴
三、正版付费下载制度与环境的构建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其与广播权的界限[J]. 刘银良. 法学研究. 2017(06)
[2]知识产权间接侵权连带赔偿责任的反思与重构[J]. 朱冬.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7(06)
[3]解读“三步检验法”与“合理使用”——《著作权法(修订送审稿)》第43条研究[J]. 张陈果. 环球法律评论. 2016(05)
[4]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模式选择[J]. 林秀芹,黄钱欣. 知识产权. 2016(09)
[5]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权利人个体维权诉讼的区别及其解决途径[J]. 刘平. 知识产权. 2016(09)
[6]论网络服务提供者间接侵权责任的过错形态[J]. 冯术杰. 中国法学. 2016(04)
[7]向公众传播权的立法构想[J]. 王文敏. 时代法学. 2016(01)
[8]网络视频深度链接侵权定性再探讨[J]. 马晓明. 中国版权. 2015(04)
[9]我国通知移除制度失效的现实考察及对策思考[J]. 徐伟. 清华知识产权评论. 2015(00)
[10]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何为[J]. 熊琦. 知识产权. 2015(06)
博士论文
[1]数字网络技术背景下著作权法的困境与出路[D]. 姜福晓.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4
[2]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理论基础研究[D]. 徐伟.吉林大学 2013
[3]网络环境下信息共享与著作权保护的利益平衡机制研究[D]. 牛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13
[4]论网络侵权行为的特殊性与立法对策[D]. 成晓娜.中国政法大学 2009
硕士论文
[1]我国著作权法下“通知—删除”规则的合理定位与适用[D]. 徐珂.浙江大学 2017
本文编号:2909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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