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民法论文 >

疫情防控中个人信息保护的边界——一种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视角

发布时间:2020-12-25 23:28
  疫情防控中的个人信息具有多重价值和利益,涉及到个人、国家、社会公众等多方利益相关者,个人利益并非立法唯一保护的客体。基于疫情防控需求,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与处理在个人信息保护上存在一定不足:扩大信息收集主体可能加大个人信息泄露风险;知情同意的例外减少了信息主体对信息使用的参与度。从相关者的利益衡量来看,在具体的社会背景下,基于法益位阶以及疫情防控措施全面、效率的考量,对部分个人信息保护利益的限制具有正当性。但是,应当在事后通过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对上述个人信息利益的限缩予以矫正。从个人信息利益多元化的本质出发,疫情防控中合理、正当的个人信息保护应当从两个维度入手:一是构建"宽进严出"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二是强化个人健康医疗信息的特殊保护。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20年04期 CSSCI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疫情防控中个人信息保护利益相关者的确定
    (一)个人信息保护利益
    (二)国家治理与安全利益
    (三)社会公共利益
    (四)小结
二、疫情防控中个人信息保护的限缩
    (一)信息收集主体多元化
    (二)信息主体知情同意原则的例外
    (三)小结
三、疫情防控中个人信息保护的利益博弈
    (一)个人信息保护利益限缩的正当性
        1. 利益位阶的基本共识。
        2. 收集主体多元有利于全面、有效的疫情防控。
        3. 疫情防控中坚持个人知情同意原则缺乏效益。
    (二)个人利益限缩并非绝对
        1. 公共利益并不当然具有优先性。
        2. 个人医疗健康信息保护是国家安全保障的需求。
四、疫情防控中个人信息保护的模型构建
    (一)构建漏斗型个人信息保护模型
        1. 放宽个人信息收集、使用渠道。
        2. 严格个人信息保护标准。
        3. 严格保障未被限缩的个人信息保护利益。
    (二)强化个人健康医疗信息的特殊保护
        1. 最低限度原则。
        2. 比例原则。
五、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个人信息收集:告知同意原则适用的限制[J]. 张新宝.  比较法研究. 2019(06)
[2]美国和欧盟基于个人健康记录隐私和安全的法律框架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J]. 杨朝晖,简雅娟,李树荣.  医学与社会. 2019(11)
[3]论个人数据保护制度的源流——域外立法的历史分析和启示[J]. 高富平,王苑.  河南社会科学. 2019(11)
[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益:个人法益及新型权利之确证——以《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为视角之分析[J]. 刘艳红.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9(05)
[5]刑法中个人信息“识别性”的取舍[J]. 晋涛.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9(05)
[6]科学数据开放政策与个人数据保护政策的政策协同研究——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J]. 王德庄,姜鑫.  情报资料工作. 2019(03)
[7]健康医疗大数据中隐私利益的群体维度[J]. 刘士国,熊静文.  法学论坛. 2019(03)
[8]个人信息使用的合法性基础——数据上利益分析视角[J]. 高富平.  比较法研究. 2019(02)
[9]数据共享与个人信息保护[J]. 王利明.  现代法学. 2019(01)
[10]个人信息私法保护的困境与出路[J]. 丁晓东.  法学研究. 2018(06)



本文编号:2938584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2938584.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80f1a***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