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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中政府行为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及司法应对

发布时间:2021-02-02 15:33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政府的行政行为对部分民事合同的履行产生较大影响,可能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迟延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法律后果。在法律适用上,由于不可抗力与情事变更制度存在交叉,可根据政府行为对合同履行影响程度的不同予以分别适用。人民法院在适用不可抗力解决合同纠纷时,应注意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的内容,严格审查因果关系,对解除合同的请求应审慎裁判;在适用情事变更规定时,应全面考量情事变化的因素,重点考虑当事人的可承受能力,运用公平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合理分配损失;在不可抗力与情事变更交叉的场合,基于更利于平衡当事人利益的考量,可优先适用情事变更规则解决争议。 

【文章来源】: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0,(04)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政府行政行为对合同履行影响的类型化分析
    (一)基于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分析
    (二)基于合同类型的分析
        1.以线下履行方式为主的合同受影响较为显著
        2.以线上履行方式为主的合同以及特殊行业的合同关系受影响相对较小
        3.合同中金钱债务的履行可能受到间接影响
    (三)基于合同履行受影响程度的分析
        1.致使合同不能履行
        2.致使合同迟延履行
        3.合同继续履行存在困难,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三、司法实践的应对思路
    (一)不可抗力抑或情事变更:法律适用上的厘清
    (二)不可抗力的适用进路
        1.优先适用合同的特别约定
        2.严格审查政府行政行为与合同履行障碍的因果关系
        3.审慎运用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三)情事变更的适用进路
        1.认定合同基础条件重大变化需考虑的因素
        2.以风险可承受性作为认定“明显不公平”的主要因素
        3.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的替代作用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情事变更制度若干问题探讨——兼评《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二审稿)第323条[J]. 王利明.  法商研究. 2019(03)
[2]不可抗力条款及其解释[J]. 崔建远.  环球法律评论. 2019(01)
[3]我国情势变更制度要件及定位模式之反思[J]. 万方.  法学评论. 2018(06)
[4]不可抗力、情事变更与合同解除[J]. 韩世远.  法律适用. 2014(11)
[5]情事变更若干问题研究[J]. 韩世远.  中外法学. 2014(03)
[6]论情势变更制度与我国合同法体系之契合——以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6条的适用为视角[J]. 程顺增.  法律适用. 2012(06)
[7]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原则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处理中的适用探析[J]. 邹艳珏.  仲裁研究. 2010(02)
[8]情势变更原则的类型化研究[J]. 韩强.  法学研究. 2010(04)
[9]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政府抽象行政行为可视为不可抗力[J]. 李虎.  人民司法. 2009(20)
[10]情事变更原则研究[J]. 卡斯腾·海尔斯特尔,许德风.  中外法学. 2004(04)



本文编号:3014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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