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下我国保理业务的机遇与挑战
发布时间:2021-03-21 00:16
<正>对于保理业界争议较为集中的未来应收账款的适格性、虚构交易中保理商善意第三人地位、保理债权作为金钱债权自由转让等问题,《民法典》均进行了厘清和规范。《民法典》合同分编第十六章为保理合同章,是我国第一次从法律层面肯定保理合同为典型合同、有名合同的法律地位,为各地法院审判保理合同纠纷案件提供了重要的规范依据。保理合同章从第七百六十一条开始,
【文章来源】:中国外汇. 2020,(18)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民法典》为保理行业提供了法律制度依据
《民法典》统一了保理业务的普世化认知
统一了各方对未来应收账款适格性的认知
统一了各方对保护保理善意第三人的认知
统一了各方对金钱债权自由转让的认知
统一了各方对有/无追索权保理的认知
统一了对多重转让的清偿顺序的认知
保理行业未来机遇与挑战并存
应收账款可保理的范畴会有所扩充
商业银行或可开展未来应收账款保理服务
未来应收账款适格的范围仍需探讨
保理行业的交易成本或增加
本文编号:3091935
【文章来源】:中国外汇. 2020,(18)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民法典》为保理行业提供了法律制度依据
《民法典》统一了保理业务的普世化认知
统一了各方对未来应收账款适格性的认知
统一了各方对保护保理善意第三人的认知
统一了各方对金钱债权自由转让的认知
统一了各方对有/无追索权保理的认知
统一了对多重转让的清偿顺序的认知
保理行业未来机遇与挑战并存
应收账款可保理的范畴会有所扩充
商业银行或可开展未来应收账款保理服务
未来应收账款适格的范围仍需探讨
保理行业的交易成本或增加
本文编号:309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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