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民法论文 >

“生前预嘱”概念体系梳理及立法选择

发布时间:2021-04-23 16:35
  我国目前正处于生前预嘱概念推广阶段,尚未建立生前预嘱制度及预先医疗指示制度,因此需要我们在立法前做好充分的理论准备。首先要重视生前预嘱概念的准确性,"生前"的表述并不准确,应予重视概念所属制度体系的逻辑性、合理性。有些学者的理论表述并不严谨,将预先医疗指示与生前预嘱等同,其实这对概念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在对制度进行立法选择时要坚持正确的理论基础。我们还要重视制度内容上的一些特别问题,如孕产妇的生前预嘱效力问题,以及生前预嘱的灵活适用问题,为我国相关制度的立法选择提供帮助。 

【文章来源】:北方法学. 2020,14(02)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生前预嘱”概念体系梳理
    (一)概念名称问题
    (二)概念所在制度体系的梳理
二、生前预嘱制度立法体系选择
    (一)现行主流立法模式评析
        1.以三种方式进行预先医疗指示
        2.由生前预嘱和医疗代理指示共同构成的预先医疗指示制度
    (二)我国生前预嘱制度的基本构架
        1.医疗自主权———核心理念
        2.制度基本框架
三、需注意的问题
    (一)孕产妇的预先医疗指示
    (二)生前预嘱的灵活适用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预约善终的法律机制——台湾地区“病人自主权利法”评析及启示[J]. 孙也龙.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05)
[2]预立临终医疗指示制度研究[J]. 李大平.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2016(01)
[3]关于预先医疗指令书的相关问题探讨[J]. 李京儒,睢素利.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15(03)

博士论文
[1]预先医疗指示制度研究[D]. 孙遥.山东大学 2017



本文编号:3155666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3155666.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fcb4c***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