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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邻接权制度功能的历史探源与现代构造

发布时间:2021-05-17 02:49
  著作邻接权制度自其诞生之日起就肩负着保护表演者、录音制作者、广播组织等产业主体利益的功能。囿于催生该制度的传播技术产生的临近性、使用作品的关联性以及作者权制度的理想化坚持,邻接权被披上"作品传播者权"的外衣,也被定性为作者权的附庸,导致邻接权客体的混乱和权利配置的保守。因此,邻接权制度体系的构建必须从功能确认入手,明确邻接权制度保护的是著作权产业领域投资者的投资成果,即无独创性的表达。而邻接权的配置应当以邻接权与著作权地位的平等性为前提,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原则,通过客体利用方式的类型化来进行具体权项的设置。 

【文章来源】: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34(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功能认知缺失下邻接权制度体系的混乱
    (一)邻接权客体的驳杂无章
    (二)邻接权配置的保守主义倾向
三、邻接权制度产生的原因分析及功能定位
    (一)邻接权制度产生的历史偶然性
    (二)邻接权制度产生的妥协性
    (三)邻接权制度的传统定位与隐含逻辑
四、体系化视角下的邻接权制度功能揭示
    (一)“作者权理论”下的邻接权制度定位
    (二)“版权理论”反思下的邻接权制度功能确认
    (三)邻接权制度功能与投资者保护需求的契合
五、“投资者权”定位下的邻接权制度体系构建
    (一)功能认知下的邻接权客体界定
    (二)著作权与邻接权平等观下的权利配置
六、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广播组织赋权的国际法视野与本土化构建[J]. 王超政.  东岳论丛. 2020(01)
[2]体育赛事直播画面的独创性标准选择[J]. 崔国斌.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9(04)
[3]体育赛事直播相关法律问题探讨[J]. 管育鹰.  法学论坛. 2019(06)
[4]论人工智能创作物的邻接权保护——理论证成与制度安排[J]. 许明月,谭玲.  比较法研究. 2018(06)
[5]邻接权客体判断标准论[J]. 王国柱.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8(05)
[6]论著作权法对人工智能生成成果的保护——作为邻接权的数据处理者权之证立[J]. 陶乾.  法学. 2018(04)
[7]人工智能创作物是作品吗?[J]. 易继明.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7(05)
[8]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著作权认定[J]. 熊琦.  知识产权. 2017(03)
[9]论体育赛事现场直播画面的著作权保护——兼评“凤凰网赛事转播案”[J]. 王迁.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6(01)
[10]著作权与邻接权之间的等级关系——《罗马公约》的“前因后果”[J]. 刘铁光.  贵州社会科学. 2011(05)



本文编号:319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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