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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现实科技对我国外观设计制度的挑战与应对

发布时间:2021-05-18 00:48
  虚拟现实场景中生成的工业品外观设计呈现出非实体物的特性,鉴于外观设计与"实体物产品"长期结合的传统,应用于"非实体物产品"上的设计要获得适格的外观设计客体地位面临着诸如"产品"内涵的界定、跨空间保护以及其他的不确定性因素。在扬弃新加坡、日本立法经验的同时,我国可采取"两步走"的规制路径,先行在《专利审查指南》及其配套措施上对"非实体物产品设计"的可专利性进行确认;尔后在《专利法》中进一步明晰"非实体物产品设计"的客体地位,在专用权的内容上扩及于与其密切相关的投影设备,以"一般消费者"为判定主体而实现"非实体物产品设计"的跨空间保护,并对虚拟现实设备以"重新编码"的方式实现"停止侵权"。 

【文章来源】:电子知识产权. 2020,(07)CSSCI

【文章页数】:14 页

【文章目录】:
一、VR场景中生成的工业设计原理剖析
二、我国外观设计制度调整“非实体物产品设计”的法律障碍
    (一)《专利审查指南》及其相关审查规范的适用困境
    (二)《专利法》及其相关规则的不足之处
三、我国外观设计制度保护“非实体物产品设计”的必要性
    (一)实现工业设计政策的落地
    (二)彰显工业4.0时代产业界的创新成果价值
    (三)呈现VR知识产品保护的体系化
四、域外外观设计制度对“非实体物产品设计”的规制
    (一)新加坡调整“非实体物产品设计”的主要内容
        1.法律规范中的特殊性规则
        2.审查规范中的特殊性规定
    (二)日本保护“非实体物产品设计”的主要规则
        1.法律规范中的特殊性规则
            第一,明晰适格图像设计的要件及客体范围。
            第二,有关“非实体物产品”外观设计专用权范围和侵权责任的规定。
        2.审查规范中的特殊性规定
    (三)比较与评价
五、域外经验对我国保护“非实体物产品设计”的启示
    (一)总体思路:建立“两步走”的完善路径
    (二)具体措施:《专利审查指南》及相关审查规范的完善建议
    (三)具体举措:《专利法》及相关法律规则的完善建议
六、结语



本文编号:3192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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