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用途与出让年限不一致能否办理首次登记
发布时间:2021-05-18 04:28
<正>案例A公司申请a建筑物的首次登记,a建筑物共10层,1~2层为商场,3~10层为住宅,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该宗地的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商业服务",使用年限为70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载建筑物建筑分类为商住,能否直接为a建筑物办理首次登记,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应如何登记?
【文章来源】:资源导刊. 2020,(08)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案 例
分 歧
分 析
本文编号:319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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