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产品责任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1-06-09 22:29
2019年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侵权责任编)第四章规定了产品责任制度,与之前的《侵权责任法》中关于产品责任的规定没有明显特别的变化,针对学界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产品缺陷的认定标准问题是认定产品责任的关键,二元标准的规定造成了司法实践中对当事人利益的损害,建议采用“不合理危险”的一元标准来确定产品缺陷,同时明确产品设计缺陷、制造缺陷、警示缺陷的认定标准。产品自身损害能否用侵权责任救济学界的通说持否定观点,但是少数学者和司法实践中不少法院将产品自身损害包含在产品责任中,更有助于保护当事人权益,减少诉讼成本。沿用现有的免责事由,《产品质量法》中虽规定了生产者具有发展风险抗辩的资格,但基于诉讼风险和成本的考虑,有难度的发展风险抗辩条款甚少被引用,使之成为一个“沉睡条款”,忽视了发展风险抗辩对市场经济的促进作用。《民法典草案》在产品责任章节依旧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但司法实践中,惩罚性赔偿规定的严格要求使被侵权人诉求无门,建议在惩罚性赔偿的主观要件中增加重大过失,同时损害结果增加财产损失,同时细化赔偿数额的标准,以减少受害人诉讼负担,维持社会公平秩序。
【文章来源】:沈阳师范大学辽宁省
【文章页数】:4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我国产品责任制度的不足
一、产品责任制度的基本内涵
二、我国现行产品责任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产品的范围不明确
(二)产品缺陷的判断标准不准确
(三)发展风险抗辩规则适用的困难
(四)产品自身损害能否适用侵权法救济
(五)产品责任中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狭窄
第二章 梳理产品的内涵和外延
一、明晰产品法律定义的内涵
(一)对“销售”作扩大解释
(二)产品法律定义中同语反复的解释
二、梳理产品法律定义的外延
(一)初级农产品
(二)技术性智力产品
(三)可控的电能、热能、水能等无体物
(四)血液制品、药品、医疗器械
第三章 明确产品缺陷的认定标准
一、采用“不合理危险”的一元认定标准
二、明确产品缺陷的类型
(一)产品设计缺陷的认定
(二)产品制造缺陷的认定
(三)产品警示缺陷的认定
第四章 明晰我国发展风险抗辩的适用规则
一、发展风险抗辩中科技水平的界定
二、判断时间的选择
三、适用范围的界定
四、发展风险抗辩的救济
第五章 产品自身损害的救济
一、我国学理、立法和司法观点
(一)我国学理及立法观点
(二)司法实践中关于产品自身损害救济的观点
二、产品自身损害侵权法救济的合理性考察
(一)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重合的弊端
(二)合同关系救济的局限性
三、产品自身损害经侵权法救济的范围及标准
(一)未造成人身伤害或其他财产损害的产品自损
(二)出现人身伤害或其他财产损害的产品自损
第六章 完善产品责任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一、适当放宽适用条件
(一)主观要件中增加重大过失
(二)损害结果增加财产损失
二、细化赔偿数额标准
三、设立衡量赔偿金额的要素
结语
参考文献
个人简历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人工智能产品责任之发展风险抗辩制度构建研究[J]. 胡元聪. 湖湘论坛. 2020(01)
[2]经营者产品质量义务的法理逻辑和法律表达——以我国《产品质量法》的修订为视角[J]. 肖江平. 政治与法律. 2019(12)
[3]血液损害侵权责任的问题与对策[J]. 杨海涛,李海洋,谈在祥. 医学与哲学. 2019(20)
[4]关于修订《产品质量法》中产品责任规则的若干思考[J]. 许传玺,付文飙. 北京社会科学. 2019(10)
[5]关于《产品质量法》的几点思考[J]. 刘刚. 质量与标准化. 2019(09)
[6]反思与重述:产品缺陷的证明责任分配[J]. 刘鹏飞. 当代法学. 2019(05)
[7]立法宗旨视角的《产品质量法》修订[J]. 肖江平.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2019(08)
[8]《产品质量法》修订的若干思考[J]. 李俊.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2019(08)
[9]英美产品责任法体系介绍[J]. 钟志.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2019(07)
[10]日本产品责任立法及其发展[J]. 钟志.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2019(05)
本文编号:3221438
【文章来源】:沈阳师范大学辽宁省
【文章页数】:4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我国产品责任制度的不足
一、产品责任制度的基本内涵
二、我国现行产品责任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产品的范围不明确
(二)产品缺陷的判断标准不准确
(三)发展风险抗辩规则适用的困难
(四)产品自身损害能否适用侵权法救济
(五)产品责任中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狭窄
第二章 梳理产品的内涵和外延
一、明晰产品法律定义的内涵
(一)对“销售”作扩大解释
(二)产品法律定义中同语反复的解释
二、梳理产品法律定义的外延
(一)初级农产品
(二)技术性智力产品
(三)可控的电能、热能、水能等无体物
(四)血液制品、药品、医疗器械
第三章 明确产品缺陷的认定标准
一、采用“不合理危险”的一元认定标准
二、明确产品缺陷的类型
(一)产品设计缺陷的认定
(二)产品制造缺陷的认定
(三)产品警示缺陷的认定
第四章 明晰我国发展风险抗辩的适用规则
一、发展风险抗辩中科技水平的界定
二、判断时间的选择
三、适用范围的界定
四、发展风险抗辩的救济
第五章 产品自身损害的救济
一、我国学理、立法和司法观点
(一)我国学理及立法观点
(二)司法实践中关于产品自身损害救济的观点
二、产品自身损害侵权法救济的合理性考察
(一)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重合的弊端
(二)合同关系救济的局限性
三、产品自身损害经侵权法救济的范围及标准
(一)未造成人身伤害或其他财产损害的产品自损
(二)出现人身伤害或其他财产损害的产品自损
第六章 完善产品责任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一、适当放宽适用条件
(一)主观要件中增加重大过失
(二)损害结果增加财产损失
二、细化赔偿数额标准
三、设立衡量赔偿金额的要素
结语
参考文献
个人简历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人工智能产品责任之发展风险抗辩制度构建研究[J]. 胡元聪. 湖湘论坛. 2020(01)
[2]经营者产品质量义务的法理逻辑和法律表达——以我国《产品质量法》的修订为视角[J]. 肖江平. 政治与法律. 2019(12)
[3]血液损害侵权责任的问题与对策[J]. 杨海涛,李海洋,谈在祥. 医学与哲学. 2019(20)
[4]关于修订《产品质量法》中产品责任规则的若干思考[J]. 许传玺,付文飙. 北京社会科学. 2019(10)
[5]关于《产品质量法》的几点思考[J]. 刘刚. 质量与标准化. 2019(09)
[6]反思与重述:产品缺陷的证明责任分配[J]. 刘鹏飞. 当代法学. 2019(05)
[7]立法宗旨视角的《产品质量法》修订[J]. 肖江平.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2019(08)
[8]《产品质量法》修订的若干思考[J]. 李俊.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2019(08)
[9]英美产品责任法体系介绍[J]. 钟志.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2019(07)
[10]日本产品责任立法及其发展[J]. 钟志.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2019(05)
本文编号:322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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