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留守儿童监护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1-06-10 00:04
农村留守儿童群体数量持续增多凸显了监护不力和监护缺失问题。文章以留守儿童监护缺失为视角,立足我国监护制度的立法现状,分析留守儿童的监护模式以及监护缺失带来的危害,并提出采取加强父母的监护责任意识、完善委托监护立法和细化国家监护并加强监护监督等措施,同时不断加强非政府组织的监护援助力量,形成多方合力,以有效应对留守儿童监护不力和利益受损的现状。
【文章来源】:法制与经济. 2020,(09)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权缺失现状及危害
(一)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现状
1. 父母责任意识淡薄,监护缺位
2. 监护人监护能力欠缺,不能全面履行职责
3. 缺乏健全的委托监护制度[2]
(二)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的危害
1. 受教育权受到损害
2. 人身权存在隐患
3. 发展权受到限制[3]
二、造成留守儿童监护制度缺失的立法分析
(一)留守儿童监护权益的法律保护现状
(二)留守儿童保护的法律不足
1. 监护理念落后,监护主体不合适
2. 民事立法上没有区分监护和亲权
3. 缺乏科学的监护监督体制
三、完善我国留守儿童监护制度的建议
(一)借鉴国外监护立法体例,完善立法保护体系
1. 构建留守儿童“亲权+监护”的立法体例
2. 设立儿童权益最大化原则[8]
(二)完善委托监护制度,保护监护人的正当权益
1. 设立有偿委托监护制度
2. 完善委托监护的主体资格
(三)建立监护监督机构和监护权力机关
(四)细化国家代位监护制度
(五)加强非政府组织的监护援助
四、结语
本文编号:3221600
【文章来源】:法制与经济. 2020,(09)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权缺失现状及危害
(一)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现状
1. 父母责任意识淡薄,监护缺位
2. 监护人监护能力欠缺,不能全面履行职责
3. 缺乏健全的委托监护制度[2]
(二)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的危害
1. 受教育权受到损害
2. 人身权存在隐患
3. 发展权受到限制[3]
二、造成留守儿童监护制度缺失的立法分析
(一)留守儿童监护权益的法律保护现状
(二)留守儿童保护的法律不足
1. 监护理念落后,监护主体不合适
2. 民事立法上没有区分监护和亲权
3. 缺乏科学的监护监督体制
三、完善我国留守儿童监护制度的建议
(一)借鉴国外监护立法体例,完善立法保护体系
1. 构建留守儿童“亲权+监护”的立法体例
2. 设立儿童权益最大化原则[8]
(二)完善委托监护制度,保护监护人的正当权益
1. 设立有偿委托监护制度
2. 完善委托监护的主体资格
(三)建立监护监督机构和监护权力机关
(四)细化国家代位监护制度
(五)加强非政府组织的监护援助
四、结语
本文编号:322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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