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人致员工损害法律责任研究
发布时间:2021-07-05 23:24
人工智能技术不断发展,机器人在各个领域的应用也更加广泛,机器人与人类的关系也更加微妙。人类的生产生活由于机器人的智能化水平提高而更加便捷和优质化,但是机器人与人类共存共生的世界中必然会出现机器人侵害人类权益的情况,生产作业过程中大量机器人的出现必然使得此类侵权行为不断涌现,关于机器人致员工损害的法律归责成为一个棘手的法律难题。与人类相比,机器人是否可以享有法律人格?如果赋予机器人法律人格则是否会挑战现行的侵权责任法律体系?解答这些问题,首先要厘定机器人致员工损害的责任主体。基于客体说的机器人致员工损害的责任主体包括机器人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操作者、系统兼容的第三方软件等;基于主体说的机器人致员工损害的责任主体则必须对机器人的“雇员”身份进行界定,借鉴国外“电子人格”的立法经验,并根据智能程度对其致害责任进行划分。但无论基于主体说或客体说,机器人致员工损害的责任主体认定均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解决。本文正是在这一背景和认识下展开机器人致员工损害的法律责任研究。特别是人工智能技术不断跨越式发展的当下,其独立意识、自我决策能力不断提高,其侵权行为的责任问题也是法学理论必须应对的。重构机器人致害的法...
【文章来源】:吉林大学吉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图1日本首位获得居住权的机器人欧盟则建议生产型机器人应当享有劳动权,同时为机器人设立与其相关的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人工智能的民事责任:以自动驾驶汽车和智能机器人为切入点[J]. 司晓,曹建峰.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7(05)
[2]人工智能2.0给自动驾驶发展带来的影响[J]. 王远桂,何欢. 现代电信科技. 2017(04)
[3]人工智能发展及其法律问题初窥[J]. 何波. 中国电信业. 2017(04)
[4]美国政府《联邦自动驾驶汽车政策》解读与探讨[J]. 陈燕申,陈思凯. 综合运输. 2017(01)
[5]人工智能:机器歧视及应对之策[J]. 曹建峰. 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 2016(12)
[6]从基本法视角看民法典编纂[J]. 孙宪忠. 中国经济报告. 2016(08)
[7]人工智能的历史回顾和发展现状[J]. 顾险峰. 自然杂志. 2016(03)
[8]人工智能技术对民法的影响[J]. 刘雪婷. 法制博览. 2016(14)
[9]“强人工智能”将如何改变世界——人工智能的技术飞跃与应用伦理前瞻[J]. 翟振明.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6(07)
[10]无人驾驶汽车对现行法律的挑战及应对[J]. 陈晓林. 理论学刊. 2016(01)
硕士论文
[1]产品缺陷责任归责原则研究[D]. 谢飞.吉林大学 2014
本文编号:3267037
【文章来源】:吉林大学吉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图1日本首位获得居住权的机器人欧盟则建议生产型机器人应当享有劳动权,同时为机器人设立与其相关的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人工智能的民事责任:以自动驾驶汽车和智能机器人为切入点[J]. 司晓,曹建峰.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7(05)
[2]人工智能2.0给自动驾驶发展带来的影响[J]. 王远桂,何欢. 现代电信科技. 2017(04)
[3]人工智能发展及其法律问题初窥[J]. 何波. 中国电信业. 2017(04)
[4]美国政府《联邦自动驾驶汽车政策》解读与探讨[J]. 陈燕申,陈思凯. 综合运输. 2017(01)
[5]人工智能:机器歧视及应对之策[J]. 曹建峰. 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 2016(12)
[6]从基本法视角看民法典编纂[J]. 孙宪忠. 中国经济报告. 2016(08)
[7]人工智能的历史回顾和发展现状[J]. 顾险峰. 自然杂志. 2016(03)
[8]人工智能技术对民法的影响[J]. 刘雪婷. 法制博览. 2016(14)
[9]“强人工智能”将如何改变世界——人工智能的技术飞跃与应用伦理前瞻[J]. 翟振明.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6(07)
[10]无人驾驶汽车对现行法律的挑战及应对[J]. 陈晓林. 理论学刊. 2016(01)
硕士论文
[1]产品缺陷责任归责原则研究[D]. 谢飞.吉林大学 2014
本文编号:326703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32670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