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债务清偿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发布时间:2021-08-18 21:12
我国现有的债务清偿制度内容比较少,且倾向于对继承人的保护而忽视遗产债权人的利益。对遗产债权人利益的忽视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继承法》第33条决定了我国的遗产债务清偿制度是以无条件限定继承原则为前提的。在无条件限定继承原则的前提下,过于偏重对继承人的保护,导致遗产债权人的利益受损。无条件限定继承原则为我国遗产债务的清偿提供了一个错误的前提。在这个错误的前提之下,遗产保管人和遗嘱执行人虽然在《继承法》中有所规定,但是仅仅一条法律规范,关于两者的权利义务没有任何规定,不能代替遗产管理人。第二,关于遗产债务的清偿顺序,我国现有的规定是:法定继承人优先于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清偿债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债务清偿;必留份要优先清偿。这并不能解决所有遗产债务的清偿顺序问题。第三,共同继承人之间债务的清偿责任在没有明确的情况下,更是导致了司法实践中审判标准的混乱。第四,目前关于遗产范围的界定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经济状况。平衡遗产债务清偿中继承人和遗产债权人的利益,前提应当是变无条件限定继承原则为有条件限定继承原则。有条件限定继承原则的构建,应当以遗产清册制度为核心。我国一直以来都是采用无条件限定继...
【文章来源】: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
【文章页数】:6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五、论文结构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第一章 我国遗产债务清偿制度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法律争议
第一节 司法实践中遗产债务清偿所涉问题
一、案例分类归纳
二、典型案例
三、案例评析
第二节 遗产债务清偿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立法不足
一、无条件限定继承原则使继承人和债权人的利益保护失衡
二、缺乏完善的遗产管理人制度
三、遗产债务清偿顺序不明
四、共同继承人之间债务清偿责任标准不明确
五、遗产的范围过窄
第二章 有条件限定继承原则的构建
第一节 有条件限定继承原则的历史源起和意义
一、有条件限定继承原则在域外的源起
二、有条件限定继承原则在我国的历史渊源
三、有条件限定继承原则平衡了继承人和债权人利益保护
第二节 有条件限定继承原则的构建程序
一、有条件限定继承原则的模式
二、我国的制度设计
第三节 有条件限定继承原则下特殊遗产的债务清偿程序
一、无人承认继承遗产的债务清偿程序
二、无人继承也无人受遗赠遗产的债务清偿程序
第三章 遗产债务的清偿顺序和共同继承人之间的清偿责任
第一节 明确遗产债务的清偿顺序
一、遗产债务的范围
二、遗产债务的清偿顺序
三、继承费用和丧葬费用的处理
四、特留份和遗产债务的清偿顺序
第二节 明确共同继承人之间的清偿责任
一、继承过程中的财产所有权归属
二、明确先清偿遗产债务再分割遗产的顺序
三、共同继承人之间对遗产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章 遗产范围的扩大
第一节 限定继承前提下债务也属于遗产
第二节 采用概括式加列举式加排除式的规定模式
第三节 完善财产类型
一、遗产的概念和特征
二、网络虚拟财产应当纳入遗产范围
三、股东权应当纳入遗产范围
结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民法典编纂视阈下遗产债务清偿顺序制度的理论评析与路径重塑[J]. 王巍. 河北法学. 2019(03)
[2]遗产债务的类型与清偿顺序[J]. 汪洋. 法学. 2018(12)
[3]论继承法修订应考虑的因素[J]. 郭明瑞.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01)
[4]继承人有无不明时的继承法完善[J]. 于晓. 政法论丛. 2017(06)
[5]民法分则继承编立法研究[J]. 杨立新. 中国法学. 2017(02)
[6]遗产范围界定的误区与修正[J]. 黎乃忠. 法学论坛. 2016(01)
[7]遗产继承与遗产债务清偿法律关系之考察[J]. 陈英. 政法论丛. 2015(06)
[8]限定继承的悖理与我国《继承法》的修正[J]. 冯乐坤. 政法论丛. 2014(05)
[9]网络虚拟财产继承问题探析[J]. 马一德. 法商研究. 2013(05)
[10]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审判实务若干问题探讨——兼论遗产债务清偿制度的完善[J]. 徐文文. 东方法学. 2013(04)
本文编号:3350636
【文章来源】: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
【文章页数】:6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三、文献综述
四、主要研究方法
五、论文结构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第一章 我国遗产债务清偿制度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法律争议
第一节 司法实践中遗产债务清偿所涉问题
一、案例分类归纳
二、典型案例
三、案例评析
第二节 遗产债务清偿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立法不足
一、无条件限定继承原则使继承人和债权人的利益保护失衡
二、缺乏完善的遗产管理人制度
三、遗产债务清偿顺序不明
四、共同继承人之间债务清偿责任标准不明确
五、遗产的范围过窄
第二章 有条件限定继承原则的构建
第一节 有条件限定继承原则的历史源起和意义
一、有条件限定继承原则在域外的源起
二、有条件限定继承原则在我国的历史渊源
三、有条件限定继承原则平衡了继承人和债权人利益保护
第二节 有条件限定继承原则的构建程序
一、有条件限定继承原则的模式
二、我国的制度设计
第三节 有条件限定继承原则下特殊遗产的债务清偿程序
一、无人承认继承遗产的债务清偿程序
二、无人继承也无人受遗赠遗产的债务清偿程序
第三章 遗产债务的清偿顺序和共同继承人之间的清偿责任
第一节 明确遗产债务的清偿顺序
一、遗产债务的范围
二、遗产债务的清偿顺序
三、继承费用和丧葬费用的处理
四、特留份和遗产债务的清偿顺序
第二节 明确共同继承人之间的清偿责任
一、继承过程中的财产所有权归属
二、明确先清偿遗产债务再分割遗产的顺序
三、共同继承人之间对遗产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章 遗产范围的扩大
第一节 限定继承前提下债务也属于遗产
第二节 采用概括式加列举式加排除式的规定模式
第三节 完善财产类型
一、遗产的概念和特征
二、网络虚拟财产应当纳入遗产范围
三、股东权应当纳入遗产范围
结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后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民法典编纂视阈下遗产债务清偿顺序制度的理论评析与路径重塑[J]. 王巍. 河北法学. 2019(03)
[2]遗产债务的类型与清偿顺序[J]. 汪洋. 法学. 2018(12)
[3]论继承法修订应考虑的因素[J]. 郭明瑞.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01)
[4]继承人有无不明时的继承法完善[J]. 于晓. 政法论丛. 2017(06)
[5]民法分则继承编立法研究[J]. 杨立新. 中国法学. 2017(02)
[6]遗产范围界定的误区与修正[J]. 黎乃忠. 法学论坛. 2016(01)
[7]遗产继承与遗产债务清偿法律关系之考察[J]. 陈英. 政法论丛. 2015(06)
[8]限定继承的悖理与我国《继承法》的修正[J]. 冯乐坤. 政法论丛. 2014(05)
[9]网络虚拟财产继承问题探析[J]. 马一德. 法商研究. 2013(05)
[10]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审判实务若干问题探讨——兼论遗产债务清偿制度的完善[J]. 徐文文. 东方法学. 2013(04)
本文编号:335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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