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电子合同缔约能力法律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1-09-05 10:26
在现代社会,借助电子数据平台购买商品、享受服务已成为人们的日常习惯,电子交易高效与便捷的优势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加入其中。不同于传统交易,电子交易具有交易方式简单、身份鉴别困难、信用状况模糊的特征,未成年人可以轻易完成电子合同的订立,而传统民事法律中主体拟制适格的规定否认未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使他们订立的合同归为无效或效力待定。这意味着现有立法为未成年人保留了一个不合理的特权,给交易相对人带来了较大不确定性。未成年人利益与善意相对人利益之间的矛盾无法得到有效解决,由此引发了大量纠纷。如果在电子合同领域继续适用传统民事法律的规定,忽视未成年人既有的缔约能力,既不利于未成年人自治理念的塑培,也不利于善意相对人信赖利益的保障,因此完善未成年人电子合同缔约能力法律制度既有理论意义也有现实意义。文章将探讨未成年人订立电子合同过程中缔约能力的相关问题,比如无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废除问题、缓和性条款的设置问题以及行为能力认定模式之法律拟制与个案审查的选择问题等,并分析如何认定不同情形下未成年人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效力,用比较法研究的方式分析借鉴两大法系相关国家的立法经验,最后提出完善相关制度的...
【文章来源】:西南大学重庆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5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未成年人电子合同缔约能力概述
(一)未成年人电子合同缔约能力的界定
(二)未成年人电子合同缔约能力的理论基础
(三)完善未成年人电子合同缔约能力制度的必要性
二、我国未成年人电子合同缔约能力的立法现状及问题
(一)我国未成年人电子合同缔约能力的立法现状
(二)我国未成年人电子合同缔约能力现有立法存在的问题
三、域外未成年人电子合同缔约能力的立法概况及启示
(一)大陆法系未成年人电子合同缔约能力的立法概况
(二)英美法系未成年人电子合同缔约能力的立法概况
(三)两大法系未成年人电子合同缔约能力的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四、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电子合同缔约能力制度的立法建议
(一)在《电子商务法》中设立“电子合同”专章
(二)赋予未成年人一定的电子合同缔约能力
(三)放宽“纯获利益合同”的范围
(四)明确未成年人以欺诈手段订立的电子合同有效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参与(或主持)的课题和发表的学术论文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民法典编纂中自然人行为能力认定模式的立法选择——基于个案审查与形式审查的比较分析[J]. 彭诚信,李贝. 法学. 2019(02)
[2]电子合同订立新规则的评析与构建[J]. 王洪亮. 法学杂志. 2018(04)
[3]未成年人电子合同缔约能力探究[J]. 张文. 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1)
[4]纯获法律上利益研究[J]. 石记伟.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17(09)
[5]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体系性解读[J]. 朱广新. 中外法学. 2017(03)
[6]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之中性行为[J]. 于程远. 清华法学. 2017(01)
[7]民法典编纂中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J]. 关淑芳. 中国青年社会科学. 2016(06)
[8]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立法完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为分析对象[J]. 朱广新. 当代法学. 2016(06)
[9]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之立法研究[J]. 陈小君. 法学家. 2016(05)
[10]编纂一部网络时代的民法典[J]. 王利明.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07)
博士论文
[1]自然人行为能力制度之法理研究[D]. 朱涛.西南政法大学 2010
硕士论文
[1]未成年人电子合同缔约能力研究[D]. 杨寒剑.复旦大学 2014
本文编号:3385180
【文章来源】:西南大学重庆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5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未成年人电子合同缔约能力概述
(一)未成年人电子合同缔约能力的界定
(二)未成年人电子合同缔约能力的理论基础
(三)完善未成年人电子合同缔约能力制度的必要性
二、我国未成年人电子合同缔约能力的立法现状及问题
(一)我国未成年人电子合同缔约能力的立法现状
(二)我国未成年人电子合同缔约能力现有立法存在的问题
三、域外未成年人电子合同缔约能力的立法概况及启示
(一)大陆法系未成年人电子合同缔约能力的立法概况
(二)英美法系未成年人电子合同缔约能力的立法概况
(三)两大法系未成年人电子合同缔约能力的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四、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电子合同缔约能力制度的立法建议
(一)在《电子商务法》中设立“电子合同”专章
(二)赋予未成年人一定的电子合同缔约能力
(三)放宽“纯获利益合同”的范围
(四)明确未成年人以欺诈手段订立的电子合同有效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参与(或主持)的课题和发表的学术论文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民法典编纂中自然人行为能力认定模式的立法选择——基于个案审查与形式审查的比较分析[J]. 彭诚信,李贝. 法学. 2019(02)
[2]电子合同订立新规则的评析与构建[J]. 王洪亮. 法学杂志. 2018(04)
[3]未成年人电子合同缔约能力探究[J]. 张文. 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1)
[4]纯获法律上利益研究[J]. 石记伟.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17(09)
[5]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体系性解读[J]. 朱广新. 中外法学. 2017(03)
[6]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之中性行为[J]. 于程远. 清华法学. 2017(01)
[7]民法典编纂中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J]. 关淑芳. 中国青年社会科学. 2016(06)
[8]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立法完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为分析对象[J]. 朱广新. 当代法学. 2016(06)
[9]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之立法研究[J]. 陈小君. 法学家. 2016(05)
[10]编纂一部网络时代的民法典[J]. 王利明.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07)
博士论文
[1]自然人行为能力制度之法理研究[D]. 朱涛.西南政法大学 2010
硕士论文
[1]未成年人电子合同缔约能力研究[D]. 杨寒剑.复旦大学 2014
本文编号:3385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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