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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规范与学术治理中的科研作品署名权益

发布时间:2021-09-06 03:54
  当前,我国学术界科研作品署名方面存在的学术不端问题较为突出,赠送署名、转让署名等现象屡见不鲜。基于法律规范的视角,这种困局是由科研作品的学术价值、表达形式、署名规则与著作权法等要求不尽一致而产生的。针对这一情形,应区分署名的法定规范和意定规则:一方面,坚持法定规范的最低要求,署名资格为作品表达的独创性要求,署名权利为不可剥夺的人身权益;另一方面,鼓励学术治理的规则创设,学术团体、合作作者等可以约定作者和其他贡献者署名权益的表达方式。 

【文章来源】:求索. 2020,(04)CSSCI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导言
一、科研作品署名的学术伦理与法律问题
    (一)为什么是科研作品
    (二)科研作品署名学术伦理的法律难题
        第一,将对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有实质性贡献的人排除在作者名单外。
        第二,未对论文所涉及的研究有实质性贡献的在论文中署名。
        第三,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将其列入作者名单。
        第四,作者排序与对其论文的实际贡献不符。
        第五,提供虚假的作者职称、单位、学历、研究经历等信息。
二、科研作品署名伦理与法律秩序不洽的深层原因
    (一)科研思想与作品表达的分离
    (二)署名资格与科研贡献的区别
    (三)署名次序与权利平等的冲突
三、科研作品署名权益法定规范的适用与自治举措的创设
    (一)科研作品署名权利的法定规范
    (二)科研作品署名权益的自治举措
四、结语



本文编号:3386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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