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制度传承、宏观模式与重要创新
发布时间:2021-09-24 05:58
《民法典》是制度传承和创新的产物。其发挥了《民法通则》的母体作用,实现了《民法总则》到《民法典·总则编》的过渡,坚持身份与财产立法不同变动性;积极推进政策法律化,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绿色原则等入典;全面吸收了审判经验。《民法典》在法律性质上坚持公私分立、民商合一;形成了总分结合、确认和保护并举的立法结构;在编纂路径上规范逻辑和现实考量相互交融。《民法典》的重要创新有人格权独立成编,建立多元开放便捷的担保制度,实行"宽严相济"的侵权责任等。
【文章来源】: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3 页
【文章目录】:
一、《民法典》的制度传承
(一)编订纂修民事基本法律
1.《民法通则》的母体作用。
2.《民法总则》基本未改。
3.身份法与财产法的不同变动性。
(二)积极推进政策法律化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典。
2.贯彻落实“三权分置”土地政策。
3.绿色原则的法律化。
4.落实中央住房政策。
(三)全面吸取审判经验
1.基本接受。
2.合理调整。
3.扩大适用范围。
4.改变既有做法。
二、《民法典》的宏观模式
(一)公私分立、民商合一
1.公私分立。
2.民商合一。
(二)总分结合、确认和保护权利并举
1.总分结合。
2.确认权利和保护权利并举。
(三)规范逻辑和现实考量的交融
1.规范逻辑。
2.基于现实需求设计体例结构。
3.具体制度上的现实考量。
三、《民法典》的重要创新
(一)人格权独立成编
1.丰富的人格权体系。
2.全面保护人格权。
(二)公私结合共同治理建筑物区分所有
1.扩大共有范围。
2.授权特别法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3.适当降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门槛。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
(四)新增居住权
(五)多元、开放、便捷的担保制度
1.担保物多样化。
2.担保类型体系化。
3.流押流质条款合理化。
4.动产抵押浮动抵押趋同。
5.“抵押不破租赁”以出租并转移占有为前提。
6.抵押物的转让自由。
7.公平合理的担保物权实现顺序。
8.统一登记制度。
(六)完善债的保全
(七)构建了丰富的合同类型
(八)身份法向财产法回归
1.婚姻家庭关系回归财产法。
2.继承自由得到扩大。
(九)维持和谐生活之特质
1.增设离婚冷静期。
2.克服了法定继承人范围有限的不足。
3.欺诈、胁迫被继承人实施遗嘱行为的可导致继承权丧失。
4.完善遗产管理人制度。
(十)“宽严相济”的侵权责任
1.严格化的体现。
2.宽松化的体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民法典分编的编纂[J]. 张鸣起. 中国法学. 2020(03)
[2]中国民法典体系构造的“前世”与“今生”[J]. 温世扬. 东方法学. 2020(04)
[3]论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J]. 崔建远. 清华法学. 2020(03)
[4]价款债权抵押权的运行机理与规则构造[J]. 谢鸿飞. 清华法学. 2020(03)
[5]民法典动产担保权优先顺位规则的解释论[J]. 高圣平. 清华法学. 2020(03)
[6]法学实证主义:《民法典》物权编丛议[J]. 汤文平. 清华法学. 2020(03)
[7]编纂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法理思考与立法建议[J]. 龙翼飞.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20(02)
[8]论汽车经销商的缔约欺诈及惩罚性赔偿[J]. 冉克平. 广东社会科学. 2020(02)
[9]世行营商环境调查背景下的中国动产担保交易法[J]. 纪海龙. 法学杂志. 2020(02)
[10]论世行营商环境评估“获得信贷”指标得分的修法路径——以我国民法典颁布为契机[J]. 罗培新. 东方法学. 2020(01)
本文编号:3407234
【文章来源】: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3 页
【文章目录】:
一、《民法典》的制度传承
(一)编订纂修民事基本法律
1.《民法通则》的母体作用。
2.《民法总则》基本未改。
3.身份法与财产法的不同变动性。
(二)积极推进政策法律化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典。
2.贯彻落实“三权分置”土地政策。
3.绿色原则的法律化。
4.落实中央住房政策。
(三)全面吸取审判经验
1.基本接受。
2.合理调整。
3.扩大适用范围。
4.改变既有做法。
二、《民法典》的宏观模式
(一)公私分立、民商合一
1.公私分立。
2.民商合一。
(二)总分结合、确认和保护权利并举
1.总分结合。
2.确认权利和保护权利并举。
(三)规范逻辑和现实考量的交融
1.规范逻辑。
2.基于现实需求设计体例结构。
3.具体制度上的现实考量。
三、《民法典》的重要创新
(一)人格权独立成编
1.丰富的人格权体系。
2.全面保护人格权。
(二)公私结合共同治理建筑物区分所有
1.扩大共有范围。
2.授权特别法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3.适当降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门槛。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
(四)新增居住权
(五)多元、开放、便捷的担保制度
1.担保物多样化。
2.担保类型体系化。
3.流押流质条款合理化。
4.动产抵押浮动抵押趋同。
5.“抵押不破租赁”以出租并转移占有为前提。
6.抵押物的转让自由。
7.公平合理的担保物权实现顺序。
8.统一登记制度。
(六)完善债的保全
(七)构建了丰富的合同类型
(八)身份法向财产法回归
1.婚姻家庭关系回归财产法。
2.继承自由得到扩大。
(九)维持和谐生活之特质
1.增设离婚冷静期。
2.克服了法定继承人范围有限的不足。
3.欺诈、胁迫被继承人实施遗嘱行为的可导致继承权丧失。
4.完善遗产管理人制度。
(十)“宽严相济”的侵权责任
1.严格化的体现。
2.宽松化的体现。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民法典分编的编纂[J]. 张鸣起. 中国法学. 2020(03)
[2]中国民法典体系构造的“前世”与“今生”[J]. 温世扬. 东方法学. 2020(04)
[3]论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J]. 崔建远. 清华法学. 2020(03)
[4]价款债权抵押权的运行机理与规则构造[J]. 谢鸿飞. 清华法学. 2020(03)
[5]民法典动产担保权优先顺位规则的解释论[J]. 高圣平. 清华法学. 2020(03)
[6]法学实证主义:《民法典》物权编丛议[J]. 汤文平. 清华法学. 2020(03)
[7]编纂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法理思考与立法建议[J]. 龙翼飞.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20(02)
[8]论汽车经销商的缔约欺诈及惩罚性赔偿[J]. 冉克平. 广东社会科学. 2020(02)
[9]世行营商环境调查背景下的中国动产担保交易法[J]. 纪海龙. 法学杂志. 2020(02)
[10]论世行营商环境评估“获得信贷”指标得分的修法路径——以我国民法典颁布为契机[J]. 罗培新. 东方法学. 2020(01)
本文编号:3407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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