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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德国民法上的所有人占有人关系——兼评我国《民法典》第459—461条之规定

发布时间:2021-10-22 09:12
  《德国民法典》第987条以下用17个条文规定了一种极其特殊的法律关系:所有人占有人关系(Eigentümer-Besitzer-Verh?ltnisses)。该法律关系是指在构成了第985条所规定的所有人得请求无权占有人返还标的物之要件时,所有人与占有人之间所发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孳息及用益利益返还请求权以及占有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所构成的附从性请求权(Nebenansprüche)关系。《德国民法典》的起草者构建该特殊法律关系的基本法思想是其一以贯之的"在保护权利人与交易安全之间进行最佳之平衡"。基于该法思想,所有人占有人关系原则上应当作为封闭性法律关系,排除与侵权行为请求权、不当得利请求权、无因管理请求权等其他请求权的竞合。然而,由于利益状态复杂,故学说又不得不发展出各种例外,从而形成相当复杂的法律关系。德国法上所有人占有人关系对于理解我国《民法典》第459、460、461条极具启发性,对于我国法上所有人占有人关系之构建颇具借鉴意义。 

【文章来源】:比较法研究. 2020,(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6 页

【文章目录】:
一、所有人占有人关系的规范意旨
二、所有人占有人关系的界定
    (一)所有人占有人关系的适用范围
    (二)占有人之类型
    (三)所有人与占有人关系的法律性质
三、所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一)所有人所受之损害
    (二)所有人对恶意占有人及诉讼系属占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二)所有人对善意占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四、所有人的孳息及用益利益返还请求权
    (一)所有人对恶意占有人及诉讼系属占有人的返还请求权
    (二)所有人对于善意占有人的返还请求权
五、占有人对所有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
    (一)费用的类型
    (二)善意占有人的费用返还请求权
    (三)恶意占有人及诉讼系属后善意占有人的返还请求权
    (四)特别请求权
    (五)占有人费用返还请求权之行使
六、我国《民法典》中所有人占有人关系之解释论
七、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民法典编纂中的土地权利体系再构造——“三权分置”理论的逻辑展开[J]. 席志国.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06)
[2]物权的本质属性究竟是什么?——《物权法》第2条的法教义学解读[J]. 李永军.  比较法研究. 2018(02)



本文编号:3450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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