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同意原则研究
发布时间:2021-10-24 01:12
个人信息同意原则是世界各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中的重要原则。同意原则赋予信息主体对个人信息的控制,保证其自由表达意志,实现个人信息自决,避免信息收集者侵害其个人信息。我国立法早已将其作为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但目前同意原则在实施中产生了诸多问题,导致该原则没有充分落实。通过规范梳理和实践考察,产生问题的原因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立法的原因,即同意原则作为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基本原则,其条文表述具有概括性、抽象性,而同意原则的配套制度——隐私政策规制制度的设置又尚不完善;二是因为个人信息行业实践中的隐私政策被设置为格式条款且篇幅长度不当,隐私政策形成的一次性概括同意和被迫同意使信息主体实际上丧失了对个人信息的控制。同时,隐私政策篇幅过长导致大部分用户直接略过隐私政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点击同意,而如果要仔细阅读又将带来时间成本过高的问题。这些问题造成了同意原则的实施困境。针对这些问题,应在隐私政策中设置各种类个人信息的选择性同意勾选框,来建立一对一协商的机制,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信息主体和企业之间会协调个人信息和产品服务的配比,以此实现个人信息和产品服务交换的帕累托最优,实现经济系统的效用最大化...
【文章来源】:西南大学重庆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5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京东隐私政策特别提示
拼多多隐私政策特别提示
由二:将信息主体和个人信息相关企业视为一个经济系统,信息主体和企业之间存在交换关系,企业为信息主体提供产品服务,信息主体则以提供个人信息为交换。当在其他条件既定的情况下,通过产品服务和个人信息的交换使得交换者之间达到效用①之和最大化的均衡状态时就实现了交换中的帕累托最优,②也即实现了经济效率。下面将分一次性全部同意和设置多次同意勾选框两种情况来进行帕累托最优的对比分析。在用户和信息收集企业组成的经济系统中,一次性授权同意不可能使系统效用最大化,分类多次授权同意可实现帕累托改进(见图3)。具体分析如下:图3用户和企业交换的帕累托最优假设用(XA,YA)表示个人信息和产品在用户经济活动中的组合,用(XB,①高鸿业:《西方经济学(微观)》第41页解释效用:“是指商品满足人的欲望的能力评价,即消费者在消费商品时所感受到的满足程度。②高鸿业:《西方经济学(微观)》第191页解释帕累托最优:“帕累托最优状态(Paretoefficiency)是指任何改变都不可能使一个人的境况变好,而又不使别人的境况变坏,此时经济运行是有效率的。”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个人信息收集:告知同意原则适用的限制[J]. 张新宝. 比较法研究. 2019(06)
[2]数据主体的“弱同意”及其规范结构[J]. 蔡星月. 比较法研究. 2019(04)
[3]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中“同意规则”之检视[J]. 翟相娟. 科技与法律. 2019(03)
[4]论个人信息的界定、分类及流通体系——兼评《民法总则》第111条[J]. 阳雪雅. 东方法学. 2019(04)
[5]“同意”:个人信息控制的边界问题[J]. 周小铃. 岭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9(02)
[6]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再思考——以大数据产业发展之公共福利为视角[J]. 刘迎霜. 社会科学. 2019(03)
[7]个人信息保护视野下的知情同意原则[J]. 石文静.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01)
[8]个人信息保护中同意的有效期限[J]. 李锦华.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01)
[9]个人信息保护中“知情同意”适用的困境与出路[J]. 江帆,常宇豪. 经济法论坛. 2018(02)
[10]论个人信息利用中同意要件的规范重塑[J]. 姬蕾蕾. 图书馆. 2018(12)
博士论文
[1]大数据时代的个人信息民法保护[D]. 任龙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7
[2]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研究[D]. 李媛.西南政法大学 2016
硕士论文
[1]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中的同意原则[D]. 高祎.华中师范大学 2019
[2]个人数据采集制度的立法完善[D]. 游通.浙江大学 2018
本文编号:3454283
【文章来源】:西南大学重庆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5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京东隐私政策特别提示
拼多多隐私政策特别提示
由二:将信息主体和个人信息相关企业视为一个经济系统,信息主体和企业之间存在交换关系,企业为信息主体提供产品服务,信息主体则以提供个人信息为交换。当在其他条件既定的情况下,通过产品服务和个人信息的交换使得交换者之间达到效用①之和最大化的均衡状态时就实现了交换中的帕累托最优,②也即实现了经济效率。下面将分一次性全部同意和设置多次同意勾选框两种情况来进行帕累托最优的对比分析。在用户和信息收集企业组成的经济系统中,一次性授权同意不可能使系统效用最大化,分类多次授权同意可实现帕累托改进(见图3)。具体分析如下:图3用户和企业交换的帕累托最优假设用(XA,YA)表示个人信息和产品在用户经济活动中的组合,用(XB,①高鸿业:《西方经济学(微观)》第41页解释效用:“是指商品满足人的欲望的能力评价,即消费者在消费商品时所感受到的满足程度。②高鸿业:《西方经济学(微观)》第191页解释帕累托最优:“帕累托最优状态(Paretoefficiency)是指任何改变都不可能使一个人的境况变好,而又不使别人的境况变坏,此时经济运行是有效率的。”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个人信息收集:告知同意原则适用的限制[J]. 张新宝. 比较法研究. 2019(06)
[2]数据主体的“弱同意”及其规范结构[J]. 蔡星月. 比较法研究. 2019(04)
[3]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中“同意规则”之检视[J]. 翟相娟. 科技与法律. 2019(03)
[4]论个人信息的界定、分类及流通体系——兼评《民法总则》第111条[J]. 阳雪雅. 东方法学. 2019(04)
[5]“同意”:个人信息控制的边界问题[J]. 周小铃. 岭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9(02)
[6]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再思考——以大数据产业发展之公共福利为视角[J]. 刘迎霜. 社会科学. 2019(03)
[7]个人信息保护视野下的知情同意原则[J]. 石文静.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01)
[8]个人信息保护中同意的有效期限[J]. 李锦华.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01)
[9]个人信息保护中“知情同意”适用的困境与出路[J]. 江帆,常宇豪. 经济法论坛. 2018(02)
[10]论个人信息利用中同意要件的规范重塑[J]. 姬蕾蕾. 图书馆. 2018(12)
博士论文
[1]大数据时代的个人信息民法保护[D]. 任龙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7
[2]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研究[D]. 李媛.西南政法大学 2016
硕士论文
[1]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中的同意原则[D]. 高祎.华中师范大学 2019
[2]个人数据采集制度的立法完善[D]. 游通.浙江大学 2018
本文编号:3454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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