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点校成果的著作权保护模式研究
发布时间:2021-10-25 06:30
人类的智力劳动成果要满足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独创性"要件才能成为受保护的作品。本文对古籍点校成果的可版权性问题展开研究,旨在探寻古籍点校成果的合理保护模式。通过著作权法理分析,本文认为点校行为是满足"独"的标准的智力劳动行为,但其成果不满足"创"的高度,而且在平衡利益、促进信息自由与文化繁荣的公共政策考量下,点校成果因其表达与思想混同、还原事实(古文原意)而被著作权法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点校行为是辅助性劳动,其结果(点校本)是基于辅助工作的非创造性劳动产物。出版机构在组织点校活动过程中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等成本,因此对于点校成果及其投资者,可考虑通过邻接权制度进行保护。
【文章来源】:图书馆杂志. 2020,39(10)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0 引言
1 古籍点校智力成果可版权性辨析
1.1 点校成果的独创性判定
1.1.1 点校成果是独立的智力成果
1.1.2 点校成果表达的“创”的高度不足
(1)个性选择与智力创作空间有限
(2)表达的长度不足
(3)额头流汗标准下的点校成果不是整理作品
1.2 “利益平衡原则”视角下的点校成果
1.2.1 思想与表达二分法
1.2.2 客观的事实消息不保护
1.3 点校行为与成果的性质
2 适用邻接权保护模式的正当性分析
2.1 邻接权的产生
2.2 邻接权模式的正当性
3 结语
本文编号:3456839
【文章来源】:图书馆杂志. 2020,39(10)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0 引言
1 古籍点校智力成果可版权性辨析
1.1 点校成果的独创性判定
1.1.1 点校成果是独立的智力成果
1.1.2 点校成果表达的“创”的高度不足
(1)个性选择与智力创作空间有限
(2)表达的长度不足
(3)额头流汗标准下的点校成果不是整理作品
1.2 “利益平衡原则”视角下的点校成果
1.2.1 思想与表达二分法
1.2.2 客观的事实消息不保护
1.3 点校行为与成果的性质
2 适用邻接权保护模式的正当性分析
2.1 邻接权的产生
2.2 邻接权模式的正当性
3 结语
本文编号:3456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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