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有权对“直播执法”说不吗
发布时间:2021-11-02 18:46
<正>受访专家均表示,"直播执法"应将重点放在规范执法程序和警示宣传教育上,在震慑违法、引导群众的同时,注意保护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及合法权益近日,某地电视台与当地执法部门通过短视频平台开展了一次夜查交通违法行为的现场直播。其间,一名涉嫌酒驾的司机提出可以配合检查,但不接受直播拍摄,因电视台对其提出的要求未予理睬,双方发生争执。据统计,这场直播的实时观看人数达到500万人次。
【文章来源】:方圆. 2020,(19)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直播执法”是否侵犯当事人隐私
是否要尊重当事人合法意愿
直播执法侵权责任该由谁担
本文编号:3472210
【文章来源】:方圆. 2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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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执法”是否侵犯当事人隐私
是否要尊重当事人合法意愿
直播执法侵权责任该由谁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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