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法典合同编(草案)看我国合伙制度的发展
发布时间:2022-02-09 01:23
民事合伙和商事合伙均以合伙协议为基础,二者均具有契约性。民法典合同编增设"合伙合同"一章,是合伙立法的一大进步,但其中仍有些许问题尚需厘清。民事合伙和商事合伙在组织性、营利性、持续性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民法典合同编须处理好二者的关系,不可将二者混为一谈。鉴于我国已有《合伙企业法》对商事合伙进行单独调整,民法典自无必要再对商事合伙作出过多规定,因而民法典合同编可只调整民事合伙,而将商事合伙留给商事特别法自行调整。
【文章来源】: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20,18(01)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合伙法律属性的学说梳理
(一)契约说
(二)组织说
1. 法人说
2. 第三民事主体说
3. 非法人团体说
4. 无权利能力社团说
(三)契约与组织兼有说
(四)共同共有关系说
二、我国现行合伙立法模式之反思
三、合伙立法的比较法考察
(一)大陆法系立法
1. 严格区分契约性与主体性
2. 有条件承认主体性
4. 同时承认契约性与主体性
(二)英美法系立法
四、我国合伙立法之完善
(一)应把握好民事合伙和商事合伙的区别
(二)应重视商事合伙不同于民事合伙的团体性
(三)民事合伙和商事合伙的立法设计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民法总则》规定的“非法人组织”基本问题研讨[J]. 张新宝,汪榆淼. 比较法研究. 2018(03)
[2]民商合一体例下我国民法典总则的制定[J]. 王利明. 法商研究. 2015(04)
[3]论我国合伙企业法律人格的选择——一种必要性和障碍因素的分析思路[J]. 任尔昕. 法学评论. 2007(02)
[4]关于制定合伙法的几点意见——兼论民商分立与民商合一[J]. 方流芳.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1995(06)
[5]民法通则与合伙民事主体地位[J]. 马俊驹. 法学评论. 1986(03)
本文编号:3616119
【文章来源】: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20,18(01)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合伙法律属性的学说梳理
(一)契约说
(二)组织说
1. 法人说
2. 第三民事主体说
3. 非法人团体说
4. 无权利能力社团说
(三)契约与组织兼有说
(四)共同共有关系说
二、我国现行合伙立法模式之反思
三、合伙立法的比较法考察
(一)大陆法系立法
1. 严格区分契约性与主体性
2. 有条件承认主体性
4. 同时承认契约性与主体性
(二)英美法系立法
四、我国合伙立法之完善
(一)应把握好民事合伙和商事合伙的区别
(二)应重视商事合伙不同于民事合伙的团体性
(三)民事合伙和商事合伙的立法设计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民法总则》规定的“非法人组织”基本问题研讨[J]. 张新宝,汪榆淼. 比较法研究. 2018(03)
[2]民商合一体例下我国民法典总则的制定[J]. 王利明. 法商研究. 2015(04)
[3]论我国合伙企业法律人格的选择——一种必要性和障碍因素的分析思路[J]. 任尔昕. 法学评论. 2007(02)
[4]关于制定合伙法的几点意见——兼论民商分立与民商合一[J]. 方流芳.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1995(06)
[5]民法通则与合伙民事主体地位[J]. 马俊驹. 法学评论. 1986(03)
本文编号:361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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