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人损害赔偿责任适用研究——以《民法典》658条、660条为逻辑起点
发布时间:2022-09-24 21:42
《民法典》将赠与人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限定于特殊赠与合同,而对于实践中常见的普通赠与合同,受赠人是否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并未明确。从解释论角度,将赠与关系分为不同阶段,分析相应阶段赠与人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及相应请求权基础,再从信赖利益角度论证受赠人请求损害赔偿的合理性,实现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提出问题
二、《民法典》第658条、660条解释论分析
(一)赠与合同尚未成立之前
(二)赠与合同成立但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
1.赠与财产尚未交付
2.赠与财产已经交付
(三)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后
1.赠与财产已经交付
2.赠与财产尚未交付
三、受赠人请求损害赔偿保护的路径分析
(一)受赠人信赖利益保护
(二)信赖利益损害赔偿的范围
四、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违约中落空费用的性质及赔偿——基于信赖与信赖利益的区分视角[J]. 徐建刚. 法学. 2020(02)
[2]违约中的信赖利益赔偿[J]. 王利明.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9(06)
[3]“契约+非要式+任意撤销权”:赠与的理论模式与规范分析[J]. 李永军. 中国法学. 2018(04)
[4]信赖利益赔偿以履行利益为限吗——从一般命题到局部经验[J]. 尚连杰. 政治与法律. 2017(11)
[5]论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J]. 王文军. 法学论坛. 2010(06)
[6]因赠与人过错致使赠与财产毁损、灭失的民事责任——析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九条之不足及其完善[J]. 宋崧. 人民司法. 2010(13)
[7]赠与人“撤销权”的厘定与赠与制度的基本构造[J]. 宁红丽.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04)
本文编号:3680916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提出问题
二、《民法典》第658条、660条解释论分析
(一)赠与合同尚未成立之前
(二)赠与合同成立但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
1.赠与财产尚未交付
2.赠与财产已经交付
(三)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后
1.赠与财产已经交付
2.赠与财产尚未交付
三、受赠人请求损害赔偿保护的路径分析
(一)受赠人信赖利益保护
(二)信赖利益损害赔偿的范围
四、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违约中落空费用的性质及赔偿——基于信赖与信赖利益的区分视角[J]. 徐建刚. 法学. 2020(02)
[2]违约中的信赖利益赔偿[J]. 王利明.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9(06)
[3]“契约+非要式+任意撤销权”:赠与的理论模式与规范分析[J]. 李永军. 中国法学. 2018(04)
[4]信赖利益赔偿以履行利益为限吗——从一般命题到局部经验[J]. 尚连杰. 政治与法律. 2017(11)
[5]论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J]. 王文军. 法学论坛. 2010(06)
[6]因赠与人过错致使赠与财产毁损、灭失的民事责任——析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九条之不足及其完善[J]. 宋崧. 人民司法. 2010(13)
[7]赠与人“撤销权”的厘定与赠与制度的基本构造[J]. 宁红丽.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04)
本文编号:368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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