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债务人与债权人
发布时间:2022-09-28 12:28
多数债权人的债权涉及按份债权、协同债权和连带债权;多数债务人的债务也包含按份债务、协同债务、连带债务三种形式。在没有明确规定或约定时,通说认为,连带债务的认定以义务的同一阶层性为前提。如果所有义务人在结果上都需要按一定份额承担损害,而非只是提供一个预付的给付时,可以认为义务有同一阶层性。对于"受阻碍的"连带债务,应当采取以下模式:债权人应当承担免责约定的不利后果,而第三人自始仅承担部分责任,且不发生求偿。中国法对连带债务进行了多重规制,此外,在中国法上不存在分阶层的责任模式,这些情况可能会引起特别的问题。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目次
一、引言
二、德国法上的情况
(一)多数债权人
1.按份债权人关系(Teilgl?ubigerschaft)
2.共同债权人关系(Mitgl?ubigerschaft)
3.连带债权人关系(Gesamtgl?ubigerschaft)
(二)多数债务人
1.按份债务(Teilschuld)
2.协同债务(gemeinschaftliche Schuld)
3.连带债务(Gesamtschuld)
三、中国法上的情况
(一)体系
(二)多数债权人
1.按份债权人关系
2.连带债权人关系
(三)多数债务人
1.按份债务人关系
2.连带债务人关系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连带债务人之间追偿权的法教义学构建[J]. 李中原. 法学家. 2022(02)
博士论文
[1]破产重整中债转股法律问题研究[D]. 李立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1
硕士论文
[1]连带债务之识别[D]. 方瑾业.华东政法大学 2021
[2]鑫技公司诉瑞祥公司之转让通知构成要件的案例分析[D]. 王志刚.兰州大学 2021
本文编号:3681667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目次
一、引言
二、德国法上的情况
(一)多数债权人
1.按份债权人关系(Teilgl?ubigerschaft)
2.共同债权人关系(Mitgl?ubigerschaft)
3.连带债权人关系(Gesamtgl?ubigerschaft)
(二)多数债务人
1.按份债务(Teilschuld)
2.协同债务(gemeinschaftliche Schuld)
3.连带债务(Gesamtschuld)
三、中国法上的情况
(一)体系
(二)多数债权人
1.按份债权人关系
2.连带债权人关系
(三)多数债务人
1.按份债务人关系
2.连带债务人关系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连带债务人之间追偿权的法教义学构建[J]. 李中原. 法学家. 2022(02)
博士论文
[1]破产重整中债转股法律问题研究[D]. 李立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1
硕士论文
[1]连带债务之识别[D]. 方瑾业.华东政法大学 2021
[2]鑫技公司诉瑞祥公司之转让通知构成要件的案例分析[D]. 王志刚.兰州大学 2021
本文编号:368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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